涉事土地估值逾600萬港元。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在大網仔斥資1200萬元「套丁」發展丁屋牟利,卻無按時交樓予賣地的女村民,遭後者入稟索償。案件今年3月在高等法院完成審訊,法官今午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方國珊敗訴,須賠償原告方逾82萬元兼承擔訟費。法官在判詞指,方國珊及其地產商以非法手段發展丁屋,原告並不知情,故下令取締涉事非法協議。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提起訴訟的大網仔女村民何淑明在本案開審前離世,由她的孫兒兼遺產執行人關雄盛繼續訴訟。原告方指,何淑明於1995年同意向由方國珊出任董事的地產商田宅行,在一幅地皮上興建6幢丁屋,其中2幢歸何淑明,4幢歸田宅行。原告方透露,現建有2幢村屋的涉事土地估值逾600萬港元。

方國珊。資料圖片

原告方透露,田宅行不但負責一切發展費用,且出面向當地男性原居民「套丁」,換取地政總署批准該地的建屋申請。後來田宅行出現股權糾紛,方國珊於2000年取代田宅行,繼續履行與何淑明的協議,但丁屋仍無依期建成,何淑明遂入稟指控方國珊違約。

丁屋。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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