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犯罪」行為,網路上媒體上都強烈呼籲的卻遲遲不見完善,是因為完善所需要的成本過高還是因為所需要完善的內容太少不足被修正又或者是其他原因呢?

例如1、很多人認為嫖宿幼女應該取消,統一為強姦罪並從重處罰。

2、很多新聞媒體都有報道的幼兒園或者小學之類的場所虐待學生,家暴等對兒童生理造成嚴重傷害的因為只能被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幾日。

3、我國強姦對象為女性才屬於強姦罪,但是男性被「強姦」只能被判故意傷害罪(近期人民網報道關於刑法修正 的新聞中已經提及了這部分內容,但是這條作為原題內容保留)。4、我國有野生動物保護法而沒有虐殺動物的保護法,一些虐殺動物的行為經常會出現在網路上,而野生動物保護法也沒有關於虐殺或者殘害野生動物的行為的約束。(這條可能不太完善,之前瞭解到的說是因為涉及到取證和監管難的問題。)5、一些企業非法排污導致環境的污染往往僅以處罰和停業整頓處置,企業法人違法成本過低。

或許還有很多,暫時只記得這些,以後想起或者有需要會再一一補充。


謝邀。

首先,對於題主的問題中的「大家都覺得」這個提法,我就不是很認同,大家都覺得是誰覺得?這個並沒有做過調研,不能把網路上大家不太理性的討論當成大家都覺得。當然,在立法和修法過程中,可以看到我國各部門特別是公檢法之間的博弈,很多法律都是政府部門、學者、律師、各行各業的人民羣眾互相博弈妥協的產物。在這些人中,有法學基礎的會從法理角度出發,看待問題的角度就未必和其他人一樣。而且對於一些確實大多數人反對的問題,試問大多數人就是正確的嗎?真理可能會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或者會有多數人的暴政。

對於題主舉的例子,我認為:

1.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呼聲很大,很多學者也認為應當按強姦罪加重處罰。但無論是按照社會危害性、法益侵害、主客觀構成要件來講,嫖宿幼女和強姦確實有很大的不同。此罪從立法背景來講也是為了減少死刑適用,並且確有幼女謊報年齡自願賣淫,在我國刑法舊的四要件理論下,不可能從認識錯誤方面進行脫罪,往往就認定為強姦罪,這不符合罪責適應原則。

2.刑法不僅是為了打擊犯罪,也是為了預防犯罪,對於家庭成員間的犯罪,我國刑法很多規定都體現出了維護家庭親情等人道主義精神。如把虐待罪遺棄罪作為自訴犯罪。懲戒不是為了復仇,而是為了改正犯罪者的行為,這亦是社會不斷發展從血親復仇到預防犯罪的轉變

3.立法與文化、經濟亦有關係。若把強姦男性入罪,違背大多數人的認識。此種行為產生的也較少,不必特意設立罪名。而且從法益上看,強姦男性侵犯了什麼?男性的性自主權?

4.這個問題當然還和我國社會發展有關。我國大多數人還沒有認識到保護動物。這個即使放到網上,也未必是大多數人認為應當修正的。當然我個人還是認為應當修正。

5.這個也可以看到博弈。我國立法機關是人大,人大代表中好多企業家,還有好多不是企業家但是為企業家說話的,當然有不為企業家說話的少數人,但是少數要服從多數。兩句話就能把這少數人打沒電:沒有這個企業,我們村的人去哪工作?如果按照高標準,我國大多數企業要倒閉,經濟發展減慢工人失業誰來承擔?所以說立法者必須得考慮全局,如果單靠法律規範是治理不好這個國家的,法律規定若不符合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也就失去了權威。我國的立法技術不比西方國家差多少,但是差距其實是在司法、執法和民眾對法律的認識。

謝邀,不要著急,討論越充分,結果越合理。

很多問題未必有想像的那麼簡單,比如最後一條,環保其實是大殺器,它最大的用處在於為行業設置門檻。

設想如果一個行業環保要求很高,我一個白手起家的人,是不大可能進入這個行業的,環保可以說是搞壟斷最好的理由了,比如出口國外的產品不就經常說不環保嗎?所以環保要求高,有利於技術實力,財力雄厚的大企業。

如果國內的企業整體實力足夠,那你在提高環保標準,這樣有利於行業淘汰落後企業,加快產業升級;如果你的企業整體實力都不夠,提高標準最後可能導致行業壟斷,甚至被國外企業壟斷,即使想搞國產也會因為環保不夠而變得很困難。那些積極推進環保的企業你真以為他們是業界良心麼,那是想擴張他們的地盤
謝邀。個人認為就是正當防衛條款了。對正當防衛限定過於嚴格,普通人根本沒辦法把握。


中國人往往通過清理判斷法律,「大家都覺得」不見得能通過法理推敲,何況很多「大家都覺得」也不過是部分聲音比較大的人的主張。

謝邀,非法律專業,只能解釋到這裡了。如果題主想聽的是什麼利益集團為了維護自己利益之類,當我沒回答就好~

未成年人保護法淪為事實上的未成年犯罪人保護法。未成年受害者受到的傷害因之更大。

能力和責任心不足:知道這個問題,沒有能力解決,沒有興趣解決。
成文法系對於法律的修訂總是滯後,而且要列入立法計劃,還要組織專家組拿出討論稿,還要舉行多次研討會,還要面向社會或者特定人羣徵求意見,還要提交審議,總之,不是那麼容易滴!
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
謝邀。1,請題主關注刑九。2,請題主搜索"虛假同感偏差"。題主說的"大家認為"並不是"大家認為",比如我就不認為應該為反虐殺非保護動物立刑法,同一件事大家看法不一樣,犯不著用刑法去管,"刑法不理會瑣碎之事"。

個人認為,中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需要進一步改善,這才能真正能起到預防犯罪的做用。對於經濟、政治等犯罪應該從嚴。不能使經濟、政治類犯罪羣體報有僥倖心理。


因為不礙趙家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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