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貿物流副總短線交易:期權激勵計劃後套現11萬 財經 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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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華貿物流副總經理劉慶武因短線交易收到上交所監管函。

文件顯示,劉慶武參與了港中旅華貿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該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股票期權於2017年6月21日登記完成。

2017年11月1日,劉慶武賣出公司股票1萬股。

華貿物流副總短線交易:期權激勵計劃後套現11萬 財經 第2張

上交所指出,劉慶武作為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其在參與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後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同時,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所持公司股份,未按規定在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未及時申報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變動情況,直至2018年6月2日才就前述股份買賣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劉慶武已根據相關規定將本次違規交易獲得的全部收益8.14萬元上繳公司。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劉慶武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3.1.6條、《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等有關規定以及在《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上交所表示,考慮到劉慶武違規行為涉及的股票來源於股權激勵行權而非二級市場買入,其主觀上對股權激勵行權買入的時機選擇難以控制,短線交易的主觀惡意和獲利動機不明顯,可酌情從輕處理。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港中旅華貿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劉慶武予以監管關注。

公開資料顯示,劉慶武,歷任大通空運(內地)有限公司公司青島分公司經理、大連分公司經理、北京公司出口部經理,立邦公司北京、大連、青島首席代表,副總經理,市場部經理;智傲物流北方區董事總經理,項目物流大內地區董事總經理。現任港中旅華貿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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