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处呼吁市民为心爱宠物选购宠物处方药品时,应经由兽医师诊断开立兽医师处方笺,并向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之业者购买。(图/记者林悦翻摄)

▲动保处呼吁市民为心爱宠物选购宠物处方药品时,应经由兽医师诊断开立兽医师处方笺,并向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之业者购买。(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近年来台南市动保处屡屡接获民众检举网路贩售宣称具有「療效」之宠物营养食品、保健品及贩售动物用药品(蚤不到、犬心宝等)案件,今年度迄今已裁罚6件,「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规定罚责相当重,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动保处表示非动物用药品(如关节保健及肠道保健等),是民众易于网路平台购买取得的产品,针对「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规定的非动物用药品亦不得宣称「療效」或「广告」,以及网路平台不得贩售动物用药品,而药品应到领有及悬挂合法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处所购买,若有违反上述规定,可依法查处,罚责相当重。

动保处表示依据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19条之1第3项规定,「非动物用药品,不得为具有预防、治疗动物疾病或促进、调节动物生理机能之标示、宣传或广告」,确定违规者可处分最高金额100万,107年截至目前为止,台南市接获民众检举网路平台贩售及广告非动物用药品之案件共有3件,其中一件贩售宠物保健食品,刊登说明「离胺酸可以用来帮助抑制猫疱疹病毒及#预防疱疹病毒#抑制病毒」等字样。经查违规后依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裁处新台币20万元,该案主要是台巿巿民自国外购入并收集资料引述其用途说明,因此误触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规定,真是损失大了。

动保处呼吁市民为心爱宠物选购宠物处方药品时,应经由兽医师诊断开立兽医师处方笺,并向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之业者购买,对宠物健康才有保障,提醒巿民不要于网路平台采购来路不明动物用药品。而业者未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不得擅自贩售动物用药品,遭查获可处分金额最高45万。

动保处将加强查缉及宣导从事贩售动物用药品与非动物用药品之业者,确保民众权益。若民众发现有业者贩卖宣称具有「療效」广告之非动物用药品或于网路平台贩卖动物用药品行为时,可向台南市动保处通报(通报电话:06-6322899分机25),动保处会查缉违规情形,以保障宠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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