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通訊員 申晨迪

  4月15日上午11時40分許,河南高速交警總隊四支隊民警金豪、輔警曲藝舟駕駛警車巡邏至轄區京港澳高速東半幅499公里處時,發現一輛黑色小客車停在應急車道,並且該車輛未安裝號牌也未粘貼臨時號牌。

  巡邏民警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駕駛警車向其靠近,當民警下車時,黑色小客車駕駛人急忙從車上拿出號牌開始安裝,被巡邏民警抓了現行。經詢問,民警得知駕駛人郭某因爲趕時間要到安陽高鐵站接家人,意欲超速行駛,便將車輛前後號牌取下來藉此逃避高速公路電子測速設備的拍照取證。隨後民警對郭某的行爲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告知其違法行爲的危害,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人郭某作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機動車號牌是准予機動車上道行駛的法定標誌,不安裝或者不按規定按照機動車號牌,以及任何僞造、變造和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行爲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過在號牌上做手腳意圖逃避處罰,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趙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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