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依照教育部公開徵求意見的標準,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昨天教育部官方網站就《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公開徵求意見。目前,教師專業標準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內容與實施建議三大部分構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師要以學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終身學習。強調教師要維護學生合法權益。(12月13日 《新京報》)

贊同聲音:

"教育部擬明確規定禁止老師諷刺挖苦學生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你有什麼資格諷刺挖苦學生,甚至個別人侮辱毆打謾罵學生!

——@月色海灘

說說容易,做做難啊!希望有效……

——@豪放的九個半星期

同理,教師對孩子的諷刺和挖苦算不算對孩子的傷害呢,如果要道歉教師是不是應該先做表率呢

——@小仙子媽媽的幸福

反對聲音:

我怎麼沒見過一條是保護老師的?當今社會,老師被學生、家長欺負的事件比比皆是,怎麼沒人來維護老師的權益?一邊倒的政策還要再倒多少年?

——@sniderrashad

每天就規定老師該怎樣怎樣,不能這又不能那…!怎麼教育部就沒有規定該怎麼保護老師呢?

——@美女玲瓏望月

調侃聲音:

想起個笑話:一同學犯錯,進了政教處,老師說:「你不好好學習以後能幹什麼?」同學說:要實在沒出息,就只有當老師了。

——@80末的女孩2007

這還用擬個明確規定么?這不是教師應當有的師德么?

——@教授激萌誒嘿嘿嘿

【小編說】

教師不能挖苦和諷刺學生,原本就是師德的內涵之一。在很多人看來,這一基本常識用不著教育部來發文禁止。小編注意到,教育部公布的恰恰是教師的「專業標準」,並且還處在徵求意見的階段。將應有的師德寫進法規文件之中,這不也是理所應當的么?

當然,健全法規條文固然重要,但師德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尤其在當前教育功利化傾向嚴重的情形下,如何消除家長的疑慮,還需要教育部門採取更加具體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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