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大门、诉讼官司▼。(图/记者屠惠刚摄)

▲妇联会提告内政部对他们的警告违法,法院判决败诉。(图/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针对妇联会拒绝提供「劳军捐」相关文件资料,遭内政部认定违法予以警告部分,妇联为提起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行政法庭宣判,妇联会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内政部在2016年要求妇联会提供历年「劳军捐」的相关资料,包括金额等,但妇联会均拒绝。内政部认为,依人团法等规定,妇联会自2007年就应该要向内政部提供资料,给予警告处分已是最轻。况且,妇联会自1955年起,便利用行使公权力机会收取劳军捐,资金疑似流向特定政党,已有妨害公益之嫌。

妇联会则表示,劳军捐是由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发起的捐款,将部分物资进口外汇按比例捐出,并未涉及税收问题,相关法规也未规定必须提出妇联会的财务资料,内政部是对妇联会扣帽子。

法院则认为,内政部是一改过往消极心态,恢复应有的执法作为,行使人团法上的监督权,而法院对行政权仅作适法性审查,此案原处分并无权力滥用、违反诚信原则,以及禁反言原则状况,因此原告部分主张,均无足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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