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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應微信公眾號後臺粉絲要求,今天測試的產品為:太平洋愛無憂防癌險。

主險:愛無憂兩全保險2.0版

附加險:愛無憂防癌疾病保險2.0版

由於這種「兩全保險」是為那些希望保險公司「有病治病、沒病返錢」的人準備的,所以主險、附加險是捆綁的。

產品責任如下:

身故:返還120%/140%/160%已交保費

癌症:賠付基本保額或保額倍數

輕症癌症:基本保額

繳費期:15/20年

保障期間:至60歲/至70歲/至8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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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責任

點評:上麵條款說人話就是

等待期內出險退已交保費

等待期後出險,基本保險金額乘以倍數。

2.1-甲狀腺癌賠付基本保額

2.2-男性/女性特定癌症賠付3倍基本保額

2.3-其他癌症賠付2倍基本保額

Ps:對於甲狀腺癌,保險公司還是蠻害怕的。這款產品就直接將甲狀腺部位的原發癌症做了將降額處理,也算是風控的手段之一吧。

下面看一下癌症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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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癌症責任

點評:如果被保險人罹患約定的輕症癌症,賠付基本保額。賠付次數為1次。

點評:如果結合「癌症條款」,就會發現這款產品「甲狀腺癌」和「輕症癌症」的賠付比例是一樣的。都是基本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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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殘責任

點評:這款產品的身故/全殘保險金約定為: 被保人18歲前身故/全殘,賠付已交保費/現金價值較大值 被保人18歲-40歲身故/全殘,賠付160%已交保費 被保人41歲-60歲身故/全殘,賠付140%已交保費 被保人60歲後身故/全殘,賠付120%已交保費

點評:這個條款的意思是癌症/身故/期滿返還,三個責任只能賠一個。

舉例:小A在30歲時,買了一份到60歲的愛無憂

假如小A在50歲的時候發生了甲狀腺癌,理賠完成。然後A一直正常生存,到A生存到61歲時,是無法領取生存返還金的。如果A在60歲之前身故,也是沒辦法領取身故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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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期返還

點評:合同期滿,被保險人還健在(且為發生癌症理賠),則返還已交保費之和作為滿期保險金。如果發生過癌症理賠,參考上一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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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豁免

點評:被保人罹患輕症癌症,則可豁免後續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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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適合買

大部分防癌險,都是給那些無法購買重疾險的人準備的。由於防癌險的健康告知相對寬鬆,不會問詢三高問題,所以很多三高人羣在無法買到重疾險的情況下,只能購買防癌險。

當然,也有一部分特別擔心自己癌症保額不夠的人,也會針對性的疊加防癌險保額。

由於這種「兩全」保險的出發點是:「有病治病,沒病養老」,所以這款產品的最佳年齡段是選到60歲。

如果你覺得60歲太早了,癌症屬於年齡越大越高發的疾病,那就選到70歲吧。考慮到國人平均壽命是76歲,如果選到80歲真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花這個養老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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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比

為了避免和保險銷售撕逼,後面的內容不放了。有興趣的可搜索微信公眾號保參謀(baocanmou),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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