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 緣主"們對於所謂的"平安符"等"宗教物品"的迷信,恰恰給了"假道士"們在網上售賣其"宗教物品"的空間。"緣主"們的購買行爲客觀上也讓網絡迷信更加氾濫。

新京報今日報道,一位自稱已"入道"16年的"張道長"經常在朋友圈使用"貧道"、"福生無量天尊",中間還夾着"感謝""很靈"等用詞。他還經營着一家網店,售賣包括"轉運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十餘種"宗教物品",價格均爲68元。

類似於"張道長"的"王道長"、"潘道長"來自浙江、廣東和河南等不同省份,他們大多都會在網店上傳"道士證"或大量宗教生活圖片。他們的一些"產品"月銷量還不低,比如一家來自中山"張玄極道長"的店鋪,月售1300筆以上,好評率99.96%。然而,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道士"卻是沒有登記備案過的"假道士",有的道觀也根本不存在。

" 假道士"在網上販賣各種符咒,本質上和賣後悔藥一樣,都是騙人錢財。這種生意有傳統文化的根源,現實中存在,並不令人感到奇怪,但是,"假道士"們公然在互聯網電商平臺上幹着這樣的生意,就有些膽大而猖狂了。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不管是"假道士"還是"假道士"所售賣的"宗教物品",與宗教信仰沒有任何關係。

因爲要成爲道士需要經過嚴格的認證。根據《中國道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只有經過了傳度的正一派道士或冠巾的全真派道士,纔有資格取得道士證(教職人員證)。在此基礎上還需有一定文化程度,皈依出家或入道兩年以上。真正的道士賜福一般也還是在道觀裏進行,而不會隨意在網店售賣。

但"假道士"們卻是利用互聯網,利用"緣主"們對"平安符"、"護身符"深信不疑的心理,以達成自身的利益訴求。所以,"假道士"網上售賣"迷信物品"的行爲已然涉嫌違法。《宗教事務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取得或者已喪失宗教教職人員資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的身份從事活動。"第七十四條對於此類"假道士"的騙取錢財等違法活動亦規定,"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非法財物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性質並不難以界定,真正的問題是,電商平臺對這些"假道士"們涉嫌違法行爲的縱容。據報道,有假道長開的網店居然是5年老店。信仰和迷信是兩碼事,虛構自己的宗教人士身份在網上賣迷信產品,就涉嫌違法欺詐。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生意居然隨着電商平臺的興起和各類社交網絡的發達,而沉渣泛起。"假道士"賣各種所謂的符咒,已非個別現象。有些心懷不良者甚至搭上了知識付費的快車。

此前,就有媒體報道,有網友在知乎上發帖稱自己被"鬼壓牀",由此認識了一位"道醫"。結果,她喫了"道醫"開的"仙丹",不但沒有治好病,反而,得了急性肝損傷。此後,知乎宣稱,近期對封建迷信討論進行了嚴厲打擊,提到的成果就包括"處理涉及'鉛丹'服用效果內容30條"。

就此而言,無論是電商平臺還是各類社交網絡平臺,有必要對此保持高度警惕,積極承擔平臺責任。因爲,有些"假道士"不僅僅是圖財,有些時候可能還會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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