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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結合機械行業關於熱工燃爆類設備設施場所的相關安全評價標準,整理了工業氣瓶、危險化學品倉庫、製氧站、壓力容器、乙炔發生站、空壓機、塗裝作業、鹼油槽等安全管理要點。限於篇幅,本次整理了8個方面,供大家實務中參考,後續還會推出其他的8個方面的安全管理,敬請期待。  一、工業氣瓶  在機械工業生產中使用的工業氣瓶,雖然結構簡單,但是瓶內承受壓力高,應力狀況複雜,瓶內介質種類多且性質各異。再加上氣瓶流動範圍廣,使用條件惡劣等危險因素較多,極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為此,特設置本項目。

  1、企業常用的有:氧氣瓶、氫氣瓶、二氧化碳氣瓶、氟化氣瓶,氨氣瓶,溶解乙炔氣瓶,液化石油氣瓶等工業氣瓶。  2、安全管理要點  2.1 氣瓶狀況  2.1.1 氣瓶的產權單位應建立氣瓶管理檔案(檔案資料應包括:製造單位、氣瓶編號、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氣瓶改裝記錄、充裝使用記錄、定期檢驗證與記錄、氣瓶判廢通知書及管理責任人等)。  2.1.2 氣瓶使用單位必須對氣瓶的入庫與發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定檢週期、外觀檢查、入或出庫時間和領用單位、管理責任人等)。  2.1.3 所有氣瓶應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2.1.4 氣瓶外觀無缺陷,無機械性損傷和嚴重腐蝕。  2.1.5 氣瓶表面漆色、字樣和色環標記應符合規定,且有氣瓶警示標籤。  2.1.6 瓶帽、瓶閥、易熔合金塞,底腳圈及防振動圈等附件應完好。  2.2 儲存要求  2.2.1 氣瓶應儲存於氣瓶專用庫內,庫房應符合有關規定,庫房門口應有醒目的安全標誌。  2.2.2 庫房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庫內的措施;庫內應通風良好,保持乾燥,不允許有通往室外的溝道等。  2.2.3 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並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2.2.4 空、實瓶應分開放置,有明顯的標記,並保持間距1.5m以上。且有可靠的防傾倒措施。  2.2.5 盛裝毒性氣體或相互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爆炸以及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庫存放,並在附近設置防毒護具或消防器材。  2.3安全使用  2.3.1 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2.3.2 作業現場的氣瓶應有可靠的防傾倒措施。  2.3.3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於10米,氣瓶壁溫應小於60℃。  二、危險化學品庫房  危險化學品庫是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集中的場所;存放品種繁多,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往往會產生很大的危害和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1、適用於企業內部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庫房。貯量超過三天生產用量的中間庫及調漆間。  2、 安全管理要點  2.1 危險化學品應按其危險性進行分類貯存,庫房符合安全標準的要求  2.1.1 應將貯存物品按其危險性進行分類和品名編號,並根據其特性分別貯存在相應的庫房內,庫房的耐火等級應符合標準要求。  2.1.2 危險化學品應採用分類、分間,分堆貯存;嚴禁將自身能形成爆炸性的物質,以及相互接觸或混合後能引起爆炸或燃燒的物質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同庫貯存。禁止同庫貯存物品詳見下表。  2.1.3 化學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誌。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2.1.4 有毒物品的貯存應做到「五雙制」,即雙把鎖、雙人取、雙人用、雙本帳、雙人管。  2.1.5 每種物品的存放現場應有《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主要內容見下表。  2.1.6 甲、乙類物品庫房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庫房內排水設施符合要求。  2.1.7 庫房門應向外開,庫房內應乾淨,整潔無雜物。  2.1.8 庫容量不準超儲,一般以不超過三個月的使用量為宜。  2.1.9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並作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2.1.10 庫內所使用的工具應滿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2.2 消防設施齊全,通道暢通  2.2.1 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標誌應漆色醒目、完好。  2.2.2 防火間距應滿足要求,耐火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相鄰庫房應有防火牆隔開。  2.2.3 消防設施應佈局合理,消防通道暢通。  2.3 庫內有隔熱、降溫、通風等措施  2.3.1 通風應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保持通風良好。  2.3.2 有防陽光直射庫內的隔熱、降溫等措施。  2..4 電氣設施採用相應等級的防爆型電器  根據貯存危險物品的種類分級分區,安裝相應等級的防爆型電器設施,安裝線路、開關、電器等應與之匹配合理。  2..5 按危險化學品特性處理廢棄物品或包裝容器  2.3.5.1 禁止在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3.5.2 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2.3.5.3 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2.6 庫內有應急預案  危險化學品庫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禁止一起貯存的物品  組別  物品名稱  不準一起貯存的物品種類  備註  1  爆炸物品:苦味酸,梯恩梯,火棉,硝化甘油,硝酸銨炸藥,雷汞等  不準與任何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必須單獨隔離貯存  起爆葯如雷管等與炸藥必須隔離貯存  2  易燃液體: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酒精(醇類),硝基漆,煤油  不準與其它種類物品共同貯存  如數量甚少,允許與固體易燃物品隔開後貯存  3  易燃氣體:乙炔,氫,氯化鉀烷,硫化氫,氨等  除惰性不燃氣體外,不準和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惰性氣體: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等  除易燃氣體、助燃氣體、氧化劑和有毒物品外,不準和其它種類物品共貯  助燃氣體:氧,氟,氯等  除惰性不燃氣體和有毒物品外,不準和其它物品共貯  氯兼有毒害性  4  遇水或空氣能自燃的物品:鉀,鈉,電石,磷化鈣,鋅粉,鋁粉,黃磷等  不準與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鉀、鈉須浸入石油中,黃磷浸入水中,均單獨貯存  5  易燃固體:賽璐珞,影片,赤磷,萘,樟腦,硫磺,火柴等  不準與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賽璐珞、影片、火柴,均須單獨隔離貯存  6  氧化劑:  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品: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鉀,硝酸鈉,硝酸鋇,次氯酸鈣,亞硝酸鈉,過氧化鋇,過氧化鈉,過氧化氫(30%)等  除惰性氣體外,不準和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過氧化物遇水有發熱爆炸危險,應單獨貯存。過氧化氫應貯存在陰涼處所  能引起燃燒的物品:溴,硝酸,銘酸,高錳酸鉀,重鉻酸鉀  不準和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與氧化劑亦應隔離  7  有毒物品:光氣,五氧化二鉀,氰化鉀,氰化鈉等  除惰性氣體外,不準和其它種類的物品共貯  形成爆炸混合危險物資  序號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  氯酸鹽、硝酸鹽與磷、鎂、鋁、鋅等粉末及脂類等有機物  2  過氯酸或其鹽類與乙醇等有機物  3  過氯酸鹽或氯酸鹽與硫酸  4  過氧化物與鎂、鋅、鋁等粉末  5  過氧化二苯甲醯與氯仿等有機物  6  過氧化氫與丙酮  7  次氯酸鈣與有機物  8  氫與氟、臭氧、氧、氧化亞氮、氯等  9  氨與氟、碘  10  乙炔與氯、甲烷與氯加上陽光及振動  11  水與硫酸酐  12  三乙基鋁、鉀、鈉、碳化鈉氯磺酸與水  13  氯酸鹽與硫化銻  14  硝酸鉀與醋化鈉  15  氰化鉀與硝酸鹽、氯酸鹽、高氯酸鹽共熱時  16  硝酸鹽與氯化亞錫  17  液態空氣、液態氧與有機物  18  重鉻酸胺與有機物  19  高錳酸鉀與有機物  20  氨酸鉀與硫酸或硝酸  21  聯苯胺與漂白粉  22  黃磷與氧化劑  接觸或混合後能引起燃燒物資  序號  能引起燃燒物資  1  溴與磷、鋅粉、鎂粉  2  濃硫酸、濃硝酸與木材、織物等  3  鋁粉與氯仿  4  王水與有機物  5  過氧化鈉與醋酸、甲醇、丙酮、乙二醇等  6  硝酸銨與亞硝酸鈉  7  亞硝基粉與酸、鹼等  8  甲烷與氟化氫  9  鉻酸酐與甲醇、乙醇、丙醇、醋酸等  10  重鉻酸銨與甘油及硫酸等  11  三乙磷與氧、氯等  12  對亞硝基苯酸與酸鹼  13  高錳酸鉀與硫酸、硫磺、甘油、酒精、丙酮等  14  松節油與氯、濃硫酸、硝酸  15  氧與有機物或油脂  16  氯與乙烯或乙炔  17  氫與氯氣或氟氣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提要  序號  名稱  主要內容  1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2  成分/組成信息  該化學品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純化學品,應給出其化學品名稱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應給出危害性組分的濃度或濃度範圍。無論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組分,則應給出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CAS號)。  3  危險性概述  概述本化學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應,主要包括:危害類別、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燃爆危險等信息。  4  急救措施  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採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觸、皮膚接觸、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  表示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殊危險性,適合滅火介質,不合適的滅火介質以及消防人員個體防護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危險特性、滅火介質和方法,滅火注意事項等。  6  泄露應急處理  化學品泄露後現場可採用的簡單有效的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和消除方法,包括:應急行動、應急人員防護、環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內容。  7  操作處置與儲存  指化學品操作處置和安全儲存方面的信息資料,包括:操作處置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安全儲存條件和注意事項。  8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在生產、操作處置、搬運和使用化學品的作業過程中,為保護作業人員免受化學品危害而採取的防護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許濃度、工程式控制制、呼吸系統防護、眼睛防護、身體防護、手防護、其他防護要求。  9  理化特性  描述化學品的外觀及理化性質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外觀與性狀、ph值、沸點、熔點、相對密度、相對蒸氣密度、飽和蒸氣壓、燃燒熱、臨界溫度、臨界壓力、辛醇/水分配係數、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質。  10  穩定性和反應性  化學品的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穩定性、禁配物、應避免接觸的條件、聚合危害、分解產物。  11  毒理學資料  12  生態學資料  13  廢棄處置  14  運輸信息  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  15  法規信息  16  其他信息  三、製氧站  氧的化學性質非常活潑,既能助燃,其強烈的氧化性又能促進一些物質自燃,是構成物質燃燒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氧氣的製取、貯存及罐裝過程中均存在相當大的危險性。

  1、適用於採用空氣液化分離法生產、貯存及罐裝氣瓶的製氧站(房)。  2、 安全管理要點  2.1 站(房)建築  2.1.1 空分設備的吸氣口應超出製氧(站)屋檐1m以上且離地面沿垂高度必須大於10m。空氣應潔凈,其烴類雜質應控制在允許極限範圍內。  2.1.2 獨立站(房)、灌瓶間、實瓶間,貯氣囊間應有隔熱措施和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  2.1.3 貯瓶間應為單層建築,地面應平整,防滑、耐磨和不應產生撞擊火花。  2.1.4 站房門窗應向外開、站房內的值班室、休息室、辦公室的門窗應向裏開。  2.2 設備設施  2.2.1 各種工藝設備均應完好。  2.2.2 設備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運行正常。  2.2.3 空分系統中應無積炭,並定期檢查。  2.2.4 安全裝置齊全可靠,指示儀器(表)靈敏。  2.2.5 安全裝置空分裝置中的乙炔、碳氫化合物,以及油含量應定期監測分析,並做好記錄。  2.2.6 凡與純氧接觸的工具,物質嚴禁粘附油類。  2.3 壓力容器  2.3.1 壓力容器應符合規程要求。  2.3.2 貯氣囊裝有壓力自調系統,各種減壓閥、自動調節閥應靈敏、可靠,能防止超壓。橡膠貯氣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壓裝置均應完好可靠。  2.3.3 立式浮頂罐應無嚴重腐蝕,升降裝置靈活,水封可靠且有極限高、低位置聯鎖。  2.4 管道系統  2.4.1 氣體放散管應引到室外安全地點,並有警示標記,氧氣放散管應避開熱源和採取防雷措施;氮氣放散管應有防止人員窒息的措施。  2.4.2 氧氣管道、閥門符合要求,充裝設備有導除靜電裝置。要求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每年有抽測記錄。  2.5 瓶庫  2.5.1 實瓶庫存量不應超過2400隻。  2.5.2 空、實瓶同庫存放時,應分開放置,其間距至少1.5m以上,且有明顯標記和可靠的防傾倒措施。  2.6 消防設施  2.6.1 消防設施應齊全完備,各崗位配置有CO2或1211滅火器。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並有記錄。  2.6.2 站區外圍應設高度不低於2m的圍牆或柵欄。  2.6.3 防火間距內無易燃物,毒物堆積。  2.6.4 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2.6.5 合理佈置醒目的安全標誌。  四、壓力容器  在機械工廠中使用的各種壓力容器,其結構不同,內部介質不同,受力受壓不同,具有爆炸、火災及中毒等危險特性。

  1、適用於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壓力容器:  1.1 工作壓力≥0.1Mpa;內直徑≥0.15m;容積≥0.025m3。  1.2 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標準沸點的液體。  2、安全管理要點  2.1 各種技術資料齊全  基本資料應有《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有關技術資料。  2.2 本體外現  2.2.1 壓力容器的本體、介面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  2.2.2 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2.2.3 相鄰管道或構件應無異常振動、聲響,及振動引起相互磨擦等異常現象。  2.3 安全附件  2.3.1 泄壓防爆裝置,指示裝置,自控報警裝置、聯鎖裝置等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2.3.2 壓力表:同一系統上的壓力表讀數應顯示相同、指示靈敏、刻度清晰、鉛封完整、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2.3.3 安全閥: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介質泄放點安全合理。如安全閥與本體之間裝設截止閥的,運行期間必須處於正確工作位置,並加鉛封。  2.3.4 爆破片  1)銘牌上的工作壓力及溫度應能滿足運行要求,安裝方向合理、介質泄放必須安全。  2)爆破片單獨作泄壓裝置的,爆破片與容器間的截止閥應處於工作狀態,並加鉛封。  3)爆破片與安全閥串聯使用時,其間所裝的壓力表和截止閥二者之間不允許積存壓力,截止閥打開後應無介質漏出。  2.3.5 液位計:液位計應能正確顯示液麪,並且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標記。  2.3.6 各種安全裝置應定期校驗、保持完好,性能可靠,記錄齊全。  2.4 支承(支座)緊固螺栓應完好,且基礎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  2.5 疏水、排污等排放裝置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影響。  2.6 運行狀況  2.6.1 運行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以及異常振勸、聲響等現象。  2.6.2 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五、乙炔發生站  乙炔發生站在現代工業中使用日趨廣泛,但是由於乙炔氣體具有的爆炸極限範圍寬、爆炸下極限低、點火能量小等危險特性,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適用於以電石為原料,製取乙炔氣的乙炔發生站(房)。  2、安全管理要點  2.1 乙炔站(房)的管理、技術資料  2.1.1 出、入站(房)必須登記,交出火種,穿戴必須符合規定。  2.1.2 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記錄齊全可靠。  2.1.3 應建立各種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2.2 管道系統  2.2.1 管道、閥門應嚴密可靠,與乙炔長期接觸的部件其材質含銅量應為低於70%的銅合金。  2.2.2 放散管暢通完好。  2.2.3 管道應有良好的導除靜電的措施,應有定期測試記錄。  2.2.4 管道系統必須合理設置回火防止器,並保證可靠有效。  2.3 電石庫房及破碎系統  2.3.1 庫房應符合規定,通風良好,保持乾燥,嚴禁積水、漏雨及潮濕。  2.3.2 電石桶應保持嚴密,不允許空氣與桶內電石長期接觸。  2.3.3 人力破碎電石時,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機械破碎電石時,應採用除塵裝置,並及時清除粉末狀電石,且按規定採用電石入水法妥善處理。  2.3.4 設置中間電石庫及破碎間時,應採取防潮措施。  2.4 設備設施  2.4.1 乙炔發生系統檢修前必須採用惰性介質進行徹底置換,採樣化驗合格後,方可進行。  2.4.2 低壓乙炔發生器平衡閥應完好,標誌明顯和有防誤操作的措施。  2.4.3 浮筒式氣櫃應設標示和極限位置聯鎖報警裝置,並根據環境條件設置噴淋裝置。  2.4.4 站房內的電器、儀器(表)必須滿足B4b型防爆要求。  2.4.5 安全裝置均應靈敏可靠、完好有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檢查,並有記錄。  2.4.6 防雷措施應符合要求。  2.5 消防設施  2.5.1 合理配備消防器材,有醒目的指示標誌。  2.5.2 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最好為環形佈置。  2.5.3 嚴禁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撲救電石著火,嚴禁四氯化碳等鹵族類物質進入站房。  六、空壓機  空壓機是工業企業製造壓縮空氣的主要設備,應用範圍廣泛,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高壓氣體是重要危險源,氣體貯罐、管道均為受壓容器,存在較多的危險因素。

  1、適用一般環境下使用的固定式空壓機。  2、安全管理要點  2.1 技術資料  各種技術資料齊全,有產品質量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2.2 設備設施  2.2.1 空壓機必須有字跡清晰的銘牌和安全、潤滑指示標誌。。  2.2.2 空壓機機身、曲軸箱等主要受力部件嚴禁有影響強度和剛度的缺陷,並無稜角、毛口。  2.2.3 所有緊固件和各種蓋帽、接頭或裝置等必須緊固、牢靠並有防松措施。  排氣溫度和潤滑油溫度  2.2.4 當空壓機在製造廠規定的使用環境和最終排氣壓力為額定排氣壓力條件下穩定運行時,各級排氣溫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氣缸內有油潤滑的空壓機,各級排氣溫度不應超過180℃,當使用合成油潤滑時,各級排氣溫度不應超過200℃;  b)氣缸內無油潤滑的空壓機,各級排氣溫度不應超過200℃;  c)噴油迴轉空壓機,各級排氣溫度不應超過110℃。  2.3 安全裝置(附件)  2.3.1 壓力表:指示靈敏,刻度清晰,鉛封完整,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2.3.2 溫度表(計):指示應清晰可靠,符合設備運行要求,嚴防超溫。  2.3.3 安全閥:鉛封完好,動作可靠,介質泄放點安全合理,定期效驗,記錄齊全。安全閥與本體之間裝設截止閥的,運行之間必須處理正確工作位置,並有防誤操作措施。  2.3.4 液位計(油標):能連接、清晰顯示液位,並有明顯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標記。定期檢查,記錄齊全。  2.3.5 外路的聯軸器、皮帶傳動裝置等旋轉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或護欄。  2.3.6 螺桿式空壓機保護蓋必須安裝到位,門、頂蓋關閉好。  2.3.7 超溫保護措施:驅動功率大於15kW的空壓機每級排氣均應裝有排氣溫度超溫停車裝置。停車後只能手動複位。  2.4 壓縮空氣管道  2.4.1 壓縮空氣管道應採用鋼管。  2.4.2 壓縮機空氣管道的連接,除與設備、閥們等處用法蘭或螺紋連接外,應用焊接。  2.4.3 管路過濾器上應使用金屬殼體。  2.4.4 任何與進、出口接頭的進氣和排氣水管都必須考慮振動、脈衝、溫度、最大壓力以及抗腐蝕性和抗化學性因素。  2.4.5 要符合管道漆色要求,並標有流向箭頭。  2.5 電氣安全  2.5.1 電氣設備符合要求,接地電阻≤4Ω,避雷接地電阻≤10Ω,且記錄齊全。  2.5.2 空壓機組旁應設緊急停機按鈕保護裝置(開關)。  2.5.3 空壓機無人看管時要關閉並鎖上所有電箱門。  2.5.4 空壓機應與電氣規格和額定範圍相符的電路系統連接。  2.6 空壓機佈置  2.6.1 空壓站的空壓機佈置,其通道寬度不小於表的規定:  名 稱  空氣壓縮機排氣量  (m3.h)  10  10  10  機器間的主要通道  單排佈置  1.5  2  雙排佈置  1.5  2  空氣壓縮機組之間或空氣壓縮機組與輔助設備之間的通道  4  1.5  2  空氣壓縮機組與牆之間的通道  0.3  1.2  1.5  2.6.2 螺桿式:空壓機與牆、設備之間的凈空間距離應在1米以上,控制面板前的距離根據空壓機的大小來確定,但最小凈空間應在1.06米以上。  2.6.3 空壓機必須放在有足夠通風的房間裏。  2.6.4 螺桿式:壓縮機頂部、背部通風口處不能放置任何物件。  2.6.5 空壓機房區域無灰塵、化學品、金屬屑、油漆漆霧或噴漆作業。  七、塗裝作業場所  目前,我國機械工業中,表面塗裝作業應用非常廣泛,在噴塗的漆料中,有機溶劑所佔比例相當大,有毒、有害物質多,易產生火災、中毒等事故。

  1、適用於易燃易爆塗裝作業場所及噴漆室(櫃)。  2、安全管理要點  2.1 電器設施達到防爆要求  2.1.1 塗裝作業場所的電氣設施應達到防爆要求。  2.1.2 根據氣體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的區域等級來選擇電氣設備。  2.1.3 小型塗裝作業與其它作業同在一個車間內,如果噴漆作業點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可靠情況下,6米以外的電器可不防爆。  2.2 作業場所具有良好通風  2.2.1 作業場所有良好的通風。  2.2.2 自然通風應保證操作者在上風側和避免有害氣體的積存。  2.2.3 對塗漆點、噴漆室以及密閉空間內進行塗裝作業時,設置效果明顯的機械通風裝置。  2.3 作業場所塗料存量符合要求  作業場所油漆堆放貯存量不超過一個班的用量,固定式小型調漆室存量不得超過三日用量。  2.4消防設施完備,安全標誌醒目  2.4.1 作業場所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材,室外有消火栓、消防水槍、水帶、開啟工具。  2.4.2 在入口處及其周圍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在車間的局部,或臨時噴塗點,應有黃、黑色圍欄或警示線,並懸掛明顯安全標誌。  2.5 作業場所有隔離措施,防火間距、地面符合要求  2.5.1 塗漆作業場所與其它作業場所應有隔離措施,防火間距應符合有關規定。  2.5.2 調料、廢料、存放地無泄漏,作業場所無遺物,地面無殘留漆料和調料。  八、鹼油槽  作為表面處理而設置的各類酸、鹼、油槽在企業中廣為應用,由於各類酸、鹼、油槽內不僅盛裝腐蝕性、有毒性、易燃與高溫液(氣)體,而且有些鍍槽內還裝置有電極或電加熱設備,由於作業環境差,常發生噴濺、淹溺和觸電事故。

  1、適用於機械工廠表面處理工藝的酸、鹼、油槽設施。  2、安全管理要點  2.1 槽體堅固,不得滲漏  槽體用硬質材料製作,且有一定的強度和剛度,有防腐蝕措施,酸、鹼槽不得用鐵製作。槽體要求無裂紋、無滲漏。  2.2 鍍槽及電解槽上的導電裝置與槽體應有絕緣措施  電極及導線與槽體應無接觸、絕緣層無老化現象,無損傷。  2.3 導電部位應保持乾淨,導電性能良好,「正」、「負」極不得短路  要求槽內的導電部位保持乾淨,導電良好,「正」、「負」極有一定距離,並有一定措施,避免「正」、「負」極相接觸。  2.4 地下槽必須在地面上設置防護圍欄。  地下槽體應設置防護圍欄。高低不低於1050mm,特定條件下不應低於700mm,槽體圍欄應封閉。  2.5 電加熱器應有可靠的保護接地,如用石英玻璃管加熱時,應對玻璃管裝置採取保護措施  電加熱要求接地極,接地線連接可靠,如有石英玻璃管加熱時,在加熱器的外側有防護裝置,以防止工件碰撞或墜落後砸破玻璃管。  覺得不錯,請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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