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4月9日再訊。

18歲副學士男學生涉嫌在觀塘時昌迷你倉內藏有10枚煙霧餅及最少30種不同的可疑化學品,他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和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押後至4月9日再訊。他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指本案證據強,故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需還押候訊。

被告鄺偉邦(黃衣)。 資料圖片

被告鄺偉邦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3樓「時昌迷你倉」BK3203號倉內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硝化纖維(nitrocellulose ),和非法管有10個粉餅形煙霧彈。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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