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首場國民參審模擬法庭,二十八日起連續兩天,八名國民法官宣誓依法公平誠實執行職務後,坐上審判台和三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一件拒絕盤查,襲警奪警槍後,開槍殺人案。南部地區報名旁聽的現任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相當踴躍,逾百人。
遴選民法官,先由台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一千名有資格國民,法院書面通知三百名,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的,昨天報到三十六名,從中選出十六名,再由審檢辯三方共同選出八人擔任國民法官,其中六人正取,二人備取,並在法庭宣誓完成選任儀式。
台南地院指出,依司法院公布草案,國民參審的案件類型,排除少年或毒品罪的刑事案件,且所犯為最輕本刑七年以上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國民法官資格為年滿二十三歲、有高中以上學歷之國民,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就有被隨機抽中,但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或與被告人為配偶、八等親內的血親等,資格將被剔除。在職業限制上,像是正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黨務人員或是法律專業人士如法官、律師等,也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國民法官酬勞一天二千元,來二天領四千元。
昨天模擬法庭審理一件帶槍的男子石宇翔在國道拒絕攔檢,開槍打傷警察並搶走警槍,又持警槍挾持民車不成,開槍打死車主。石姓被告由台南地院法官陳欽賢扮演,被銬上法庭接受審判,體驗坐台上和台下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這件殺人案將於二十九日下午二點四十分宣判。八名國民法官參審之審理程序完結後,進入評議,三名職業法官及六名正取國民法官在評議時「票票等值」,只要有三分之二即六票以上認定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一票是職業法官投的,那麼被告就會被判有罪,刑期則由全體法官過半數意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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