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千诗/台北报导

中国籍政大校友周泓旭,被控收买外交官A男未遂,被高院依违反国安法判刑1年2月。由于去年3月周男被检调侦办时,即被裁定收押禁见,因此案件到二审,即因羁押天数扣抵所判刑期后,全数抵扣完毕,高院于5月8日将在押的周男停止羁押并限制住居,且命周男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周男不想去派出所报到,所以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28)日将抗告驳回。

最高法院认为,周泓旭的刑期1年2月计算,应至107年5月8日中午12时释放,法院是在当日上午11时予其交保,故应为停止羁押,而非撤销羁押,属116条之2的规定,法院令其去派出所报到,没有违法,周男抗告无理由,予以驳回。

▲周泓旭为了不想去派出所报到,提起抗告,被最高法院驳回。(图/资料照/记者潘千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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