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一女子花66万购买奔驰汽车,提车后尚未出4s店时,发动机出现漏油现象。半个月与4s店交涉3次,4S店表示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女子被逼无奈,到店里哭闹维权,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14日,围绕该事件成为微博热搜的话题就达七条之多。

  奔驰车主拒绝先退款再检测:

  若售前问题须假一赔三

  14日,奔驰女车主王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已拒绝奔驰方提出的先退款再检测建议,表示愿意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维权,并请求大家关注事情本身,不要深挖她的个人生活,目前一家人深受其扰。

  王倩的家人表示,因为舆论的压力和网友的支持,他们有了和奔驰方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想就购买过程中的不合理部分得到专业权威的调查和解释,“应该会有很多人和我们一样,遇到不合理的地方。”

  王倩称,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受到了很多威胁,有些人发短信来骂她。甚至亲朋好友也被‘围攻’,自己承受了很大压力。“若检测结果显示,确实是售前有问题,应该按法律法规说的‘以次充好,假一赔三’。如果是售后的问题,也该按照规定进行修理,等待政府的调查结果,相信政府。”

  “国家三包法没有问题,企业不应该断章取义,变成他们的借口。”王倩说,发生这件事后,她仔细研读过相关法律,希望大家不要主观揣摩,更不希望恶意发酵。

  女车主与4S店对话完整录音。

  1.5万服务费,进了谁的腰包?除了换发动机,别无选择?若4S店欺诈,可否主张三倍赔偿?纷繁舆论中的这些问题,需要有人回答。

  1.5万服务费,进了谁的腰包?

  按照女车主的表述,西安“利之星”4S店极力推荐分期贷款,最后其答应选用分期付款,在交完首付办理贷款的时候,“利之星”相关负责人忽然提出有这笔服务费用,大约1.5万元,在此之前她并不知情。

  最终车主通过两次微信转账支付一万五千元的服务费,这笔资金流入私人账户,且只有收据没有正规发票。

  车主质疑这笔服务费的的服务内容。“资料自己提供,银行自己来跑,流水自己打,但为什么交这一笔服务费呢?这笔服务费服务内容是什么?”并且要求4S店官方给出解释。

  在奔驰汽车官网的金融计算器中,如果选购与女车主同款的CLS 300中的豪华型,其建议零售价69.18万元,首付30%为20.75万元,分期36个月的情况下,利率4.99%,月付款14512元,但奔驰官网并未显示有奔驰金融服务费。

  4月14日,奔驰发布声明表示:奔驰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同时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声明:不收取任何金融服务费。

  既然奔驰并未收取,那么这笔金融服务费服务的是什么,又进了谁的腰包?

  一位4S店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这笔钱流入的是4S店,不会开具发票。而有些4S店会给销售分成,这也是很多销售力劝客户按揭购买汽车的动力。

  事实上,所谓“金融服务费”并不是新鲜事,在社交媒体上诸多网友表示自己也曾被收取。

  资料图:奔驰车。张云 摄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中表示,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法律依据且存在诸多问题。“正规收费应该进入对公账户并开具发票,工作人员要求车主打入私人账户,这种行为在税务等方面也是存在问题的。”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3.15期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就位列维权榜榜首。

  多名法律从业者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无针对金融服务费的规范文件出台,因此才会发生4S店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而广大消费者被收取费用的情况。但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拒绝该项费用。

  除了换发动机,别无选择?

  “利之星”4S店相关负责人在与女车主协商时表示,“虽然漏机油在国家三包的法规里只能达到换发动机,但作为情感上,我们自己也不能接受,一直在积极处理,其间有个流程,只怪我们速度太慢,在4月9日,我们也已经友好协商。”

  西安女车主只能被迫接受更换发动机这一个选项吗?答案是否定的。

  “三包政策选择的主动权在于消费者,不在于商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这样告诉记者。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燃油泄漏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所以消费者既可以选择更换发动机或更换整车,也可以选择退货,但奔驰4S店无权选择对消费者不利的更换发动机。”

  “国家三包法没有问题,企业不应该断章取义,变成他们的借口。”维权女车主向媒体如此表示。

  若4S店欺诈,可否主张三倍赔偿?

  据媒体报道,女车主家人表示,他们已经将诉求提交至当地工商部门,调查组表示近期将会有调查结果。女车主表示,在4月13日的协商中,奔驰方提出先退款,后续检测出现问题,再进行赔付的建议,但已被她拒绝。若检测结果显示,确实是售前有问题,应该按法律法规说的“以次充好,假一赔三”。

  有网友也认为,车主可以提出三倍赔偿的申请。对此,王亚中律师分析认为,“PDI检测是每辆车售出之前都要进行的,如果4S店进行了PDI检测但出于某种目的向消费者隐瞒故障,就存在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下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三倍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免去了举证的障碍。

  业内人士建议车主积极取证,调查该车历史,查询车辆的事故与维修情况;核实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及检查人员的资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案,要求对4S店进行调查处罚;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图自“西安发布”官方微博。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并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

  涉事4S店的多项说法

  遭车主和奔驰公司“打脸”

  事情发生后,利之星奔驰4S店方面曾回应称,已与女车主达成友好协商,车主很满意。

  但很快该说法被反转。女车主否认曾与4S店方面和解,称该店销售经理确实曾与其沟通过,但沟通结果仍是“要等待厂方的答复”,事情并未得到解决。

  女车主表示,4月9日那天,她哭诉维权时曾写下了一份解决协议,并“逼”着4S店一名销售人员在上面签字,但签字后未能加盖奔驰方面公章。

  这份协议,疑似成为了4S店回应称已与车主达成“友好协商”的依据。王倩对此并不认可。

  14日早晨7时许,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就此事发布最新处理进展,责成利之星奔驰4S店尽快退车退款。

  但王倩表示,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但愿意接受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事实上,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在4月11日对涉事利之星奔驰4S店立案调查,并封存涉事车辆,调取了相关证据。

  目前,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月15日,记者从陕西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费者不知情时被收费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称,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和解、到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以及法律起诉等途径进行维权。

  截至发稿时,双方尚未达成进一步和解。

  长安剑评论:

  让老实人简简单单当个老实人!

  在什么情况下,你愿意将自己的狼狈,暴露在几亿人面前?

  一位西安女奔驰车主,被迫选择了这一道路。她坐在奔驰车顶与4S店交涉,这一过程被拍成视频上网,曝光在全国网民面前。

  视频中,该女士说了一句让人心酸的话:“如果这事儿有的谈,我不会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我今天在这很丢人的你知道吗?”

  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4S店立案调查,并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又一次,网络关注形成力量,聚沙成塔,并改变了一起公共事件的走向。

  事情看起来已经有望解决,但长安君却不想放过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一个深层拷问:

  讲道理的老实人是不是就等同于“软弱可欺”?是不是只有撕掉斯文,才能讨回公道?是不是只能靠“以闹制恶”,让自己成为自己鄙视的人,才能维护理应得到的权利?

  正如一篇微信文章所说:“世道变坏,是从老实人变泼妇开始的。”而长安君想说:好的社会治理,是让老实人简简单单当个老实人!

  “老实”不该被利用,善良更不应是该被淘汰的社会竞争“劣等品”。

  要阻止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靠的从来不是口号,不是个案,也不是个人自觉,更不能靠绝望之中的私力救济。我们唯一能指望的只有规则,只有法治。

  只有在每一次规则被破坏时,法治能及时赶到、力挽狂澜,才能让规则破坏者,感受到“法律的牙齿”。

  只有依法惩治违法失信行为,才能让善良老实,不至于沦为生活的“隐形成本”。

  希望未来,我们回顾整起事件,记起的不再是那位女士的狼狈不堪,而是这样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老实人,从来不可欺!

  有句话说“善良的人也应有锋芒”,法律才应该是保护善良人的锋芒!

  来源: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新京报

  文字整理:王 倩

  编辑:王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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