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2371-TW) 今 (27) 日召开股东会,出乎意外的是两个讨论案都遭到否决,市场派挡下修改公司章程案,公司派则是拦阻了选任检查人案,两派各有胜负。针对董事长林郭文艳表示,第一案公司章程未过关,董事长林郭文艳指出,新增的营业项目主要是因应未来在水资源新事业的投资需求,如今议案未过关,将会寻求其他的途径解决。

大同股东会,市场聚焦选任检查人案,市场派欣同、新大同及股东郑佳佳等结盟,根据公司法第 184 条提案选任检查人,由欣同负责人林宏信出任,大同则是修改提案为委任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担任检查人,全案经投投票表决,弃权票 47.93%、反对票 42.86%、赞成票 6.91%,全案遭到否决。

另一个讨论案是修改公司章程,大同在今年 3 月由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成立公司治理委员会,今日股东会以配合营业需要增加营业项目及强化公司治理为由,提出修订公司章程讨论案,但得票率仅 45%,全案也未过关,创今年首家上市柜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未过先例。

林郭文艳指出,一般来说,外资对公司的章程修订因为不清楚内容,向来以弃权方式居多,并不见得是反对,外资对修章程的做法是比较保守的,这一次公司章程修改包括公司治理委员会及增加营业项目,主要是看好水资源领域的商机,在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水质监控等,在未来应是一个可耕耘的领域,所以希望新增营业项目来进行布局。

林郭文艳表示,如果要竞标有关水资源的案子,必须先有营业项目才可以参与竞标,由于修改公司章程未通过,未来要再评估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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