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有電動車的速看,這一次,國家出手了!馬上執行
對於一名上班族來說
最怕的就是每天的上下班
汽車買不起,公交人太多
不少人選擇騎電動車穿街走巷
再也不怕堵車遲到
不過隨着電動車的推廣普及
引發的交通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多
各種闖紅燈、逆行等現象層出不窮
這一次,國家出手了!
4月15日起,違規電動車不能上路
3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委聯合下文《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下稱《意見》)向社會發布,吹響了我國治理電動自行車難題的號角,新國標將從生產、銷售、管理全方位對電動自行車進行規範管理,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號開始正式實施。
消息一出
網友們一致支持
同時
也有不少網友關心
什麼樣的電動車是符合標準的
超標的電動車是否能繼續上路
電動自行車上路是否需要考證
.....
針對這些問題
來看看官方回覆
電動車新國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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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即將執行的新國標是2018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准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範》廢除了近20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國家強制3C認定等要求,意在保證大衆出行安全。
在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中,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由過去不超過40Kg,調整到不超55kg(含電池),最高時速由過去20km/h調整到不超過25km/h,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到400W,電池電壓不超過48V。
網絡配圖
《意見》規定,如果是符合新規的電動自行車,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並錄入、上傳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趕緊回家看看
你的電動自行車符合規定不
超標電動車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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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遍佈城鄉、基數龐大,涉及羣體廣、人員多,各地要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嚴控餘量”的原則,《意見》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科學穩妥積極解決。
01
要設置過渡期。對在用不符合新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發放臨時號牌。未按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要嚴格依法查處。
02
要推動示範引領。要聯合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推動快遞、外賣企業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率先使用合標電動自行車。
03
要引導置換報廢。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推動政府或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有"合格證"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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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規定,今後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查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標準電動自行車,俗稱的“助力車”流入市場,違規生產企業將面臨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新標電動自行車也跟機動車一樣擁有了“合格證”,產品信息含認證證書編號、整車編碼、電機編碼、控制器、電池等相關技術參數也可供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享查詢,也就能在公安機關登記上電動自行車號牌了。
同時,電動自行車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專享車輛號牌,電動車所有人可以購買保險,化解交通風險。騎行電動自行車鼓勵戴頭盔,無號牌或無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違法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以後登記上牌的電動車管理信息全部錄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和現行機動車管理同平臺),對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進行查處。
超標電動車上路需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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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目前不需要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而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屬於輕便或普通摩托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依據不同的車型必須考取摩托車F或E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
這些問題都搞明白了嗎?
有購買電動自行車計劃的小夥伴
尤其要注意,認準新國標
下面這份購車指南請收好
車管民警提醒:
今後購買電動自行車時,需認準“新國標”購買通過CCC認證企業生產的產品;
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
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
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
以後只有符合新規的電動自行車才能上道路行駛,否則以後公安機關將按要求嚴格依法處罰扣留車輛。市民可通過互聯網查詢電動自行車認證信息:產品合格證編號、CCC證書編號、CCC證書狀態、產品型號等。
所以黃石的老司機們
不僅要注意及時備案登記
更要注意交通規則
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負責
今日話題
你有電動車嗎?
對於這個政策你怎麼看?
本期編輯丨徐婉
本期來源丨綜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十堰晚報
本期校對丨肖麗嬌
值班主任丨李娜
本期監製丨餘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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