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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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於2016年透過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眾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為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遭廉署控其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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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念慈裁判官認為被告的披露與公眾利益無關,故不構成合理辯解,裁定吳文遠所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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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吳文遠被指於前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明知或懷疑廉署正就有人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明的罪行作調查,經Facebook披露馮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又透過包括港台在內的媒體,以及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他會以投訴人身份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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