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未有造成永久性傷害~

去年底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區諾軒於7月7日旺角衝突中,疑與警員一度推撞,更涉以「大聲公」襲擊主持四點鐘警察會議的警司高振邦,致其耳部受損。區事後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據高的醫療報告顯示,其右耳初步估計為急性聽力損失,惟未有造成永久性傷害。辯方質疑警方以盾推動,而非區主動施襲,另現場相當嘈吵,故有需要使用揚聲器。聆訊下午繼續。

證人劉嘉昇。

高振邦指稱有人曾在其右耳約兩尺斷續叫喊2至3分鐘,致右耳痛楚、間歇性耳鳴、出現「辟啪聲」,影響睡眠及情緒。高的兩份醫療報告顯示,其右耳臌膜及顱神經完好無缺,沒有發炎、流血、分泌物、挫傷或疤痕,初步診斷為急性聽力損失。經兩次覆診後,高的日常生活無甚影響,睡眠亦有改善,相信無造成永久性損害。

警司高振邦。

庭上播放警方現場錄影片段,當時場面相當混亂,大批手持長盾的警員向記者、譚文豪及區諾軒推進,警方多次要求眾人退回行人路不果,區遂多次反擊「請你哋停止執行職務,我X你呀!」,更要求與指揮官對話。其後警方呼籲在場人士冷靜,區則指「依家係你哋唔冷靜呀!無人衝擊你呀!你係咁隊埋嚟呀!記者嚟架!」高曾要求區將揚聲器放下,惟區以「你聽唔到我說話」為由拒絕。另一傳媒片段顯示,區懷疑有警員非法禁錮示威者,故多番要求指揮官交代。

被告區諾軒。

控方傳召當晚在場執勤的高級督察劉嘉昇作供,他供稱警方將防線推進至彌敦道和咸美敦街交界期間,情緒激動的區站在警方防線前,以揚聲器謾罵及敲擊警盾。

代表區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質疑,據警察通例,警方須儘量配合或協助記者採訪工作,劉稱不違背警方行動時同意。彭大狀問及現場聲浪大,故需使用大聲公,劉表示同意,指可更有效率傳達指令。彭大狀懷疑警方以盾牌推進區及記者等人,而非區以身體或揚聲器襲警。劉不同意,更指後方有約50米予人群離開,惟區仍手持揚聲器主動擊盾3次。
  
區諾軒(32歲)被控於去7月8日凌晨近一時,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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