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日前,上海市徐匯區法院向知名演員、主持人葉璇發出限制消費令。葉璇成了「失信人」後,到目前仍然未履行法院判決。在限制消費令沒有解除的情況下,她仍將無法乘坐飛機、住星級酒店、旅遊度假。不過,有媒體注意的是,除了像葉璇一樣的自然人「失信」外,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也因為失信行為成為了政府「失信人」。

  近年來,政府部門被列入極不光彩的「失信被執行人」,早也不是新聞。據媒體不完全統計,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涉及各級政府的信息有400多條,其中不乏包括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核心區等。逾八成為地方政府拖欠債務,包括工程款、借款、徵地補償款、賠償金、餐費等,少則幾千元,多則千萬元以上,拖欠時間最長的逾17年之久。

  本應該最有公信力的人民政府,成了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老賴」,狠狠地刷了公眾「三觀」。

  公民和各級政府,在民事法律上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均是基本義務。不同於個人老賴,政府老賴與法治政府建設背道而馳,嚴重影響國家和政府的公信力,其帶來的破壞是系統性的。

  對於地方政府列入「失信人」名單,社會各界反響各一,痛快與痛心、欣慰與憂慮或交織於一體。有評論文章稱,某種程度上,地方政府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是一件值得痛快、值得欣慰、值得為之鼓掌的事情。因為它畢竟彰顯了法律的進步,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打破了地方政府失信無責的悖論。無可否認,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誠信意識淡薄,統計數據造假以撈政績,案件風險瞞報以避責任,政策上朝令夕改、出爾反爾,在招商引資、基建城改等方面開空頭支票、拖欠債務,凡此種種,嚴重地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引發了老百姓的質疑,客觀上將老百姓引入了「老不信」的「歧途」。

  但是,在痛快之餘,我們更應該冷靜地思考地方政府被曝「失信人」背後的痛與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僅僅是治理地方政府失信行為的開始,而非結束,關鍵是最終能否真正執行,而這將再一次考驗政府的誠信。此外,很多人都忽略了,「財產債」可以還清,「信譽債」卻很難彌補。政府一旦「失信人」,就會面臨失信於民的基礎性危險。

  無奈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斷製造這樣的危險,成為最霸氣的「老賴」。習慣了「權大於法」的觀念,不願接受法律的監督。他們對法院判決視而不見。據媒體報道,吉林省一個鎮政府7次上榜,長期「霸屏」,並且「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這讓很多執行法官們都無能為力。

  從最近幾年的司法實踐看,失信老賴被拘留的不在少數,失信企業法人代表被拘留的新聞也不時見諸媒體。然而,卻從沒聽說過哪位領導因為政府不執行生效判決而被問責過。

 是法律未授權嗎?並不是。《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拒不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拘留。《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人予以拘留。換句話說,對於政府失信,不配合法院執行,影響惡劣的,法院完全可以依法拘留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

  遺憾的是,這些最具「殺傷力」的條款一直未被起用過,即使個別政府失信案件已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司法機關也沒有動真格拘留過一位政府官員,這種條款被法律專家戲稱為「沉睡法律條款」。

  執行法官面對政府機關時的尷尬,有獨特的歷史原因。很長一段時間內,地方法院的人、財、物都歸當地管理,法官們喫著人家的飯,又怎麼好對人家動粗?有時候,碰到政府「耍賴」,法院只能「協調」。

  有聲音認為,政府領導要經常公務出差,還要處理地方上的大小事務,對他們採取措施,最終損害的是公共利益。但殊不知,法律是社會公平的底線,對政府網開一面,就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交易的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承擔責任,政府也不例外。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也是法治化市場經濟的最基本要求。更何況,在法治社會中,生效的法律判決、仲裁裁決書擁有「既判力」,以體現司法權的終極權威。對一個正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信用社會仍在建設的社會來說,放「老賴」政府一馬造成的傷害,遠比產生的效益大得多。

  有評論文章稱,這就像硬幣的兩面,一面是法治中國的艱難努力,另一面卻是某些地方政府對法治不以為意的傲慢。

  地方政府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意味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不管是幾百畝地,還是幾棵農作物,對這些政府來說,背後都是權與法的較量。

  公權力來源於公民的權利讓渡和授予,為公共利益服務。這決定了公權機關應當是法律的模範遵守者和社會誠信的帶頭踐行者。政府既是社會制度的制定者、執行者和維護者,又是公共道德的示範者。政府的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一環,關係到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決定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和諧社會的建設。如果說整個社會信用體系是一座金字塔,那麼政務誠信就位於金字塔的塔頂,是整個社會信用大廈的頂樑柱。政務失信,社會信用大廈就會傾斜。

  對於「失信」政府的問題,10月25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兩高專項報告現場,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表示,「這個問題也是社會很關心的問題,也是一個熱點問題」,周強坦承,「實事求是的講,儘管這些案件影響很大,要加大執行力度,把沒有執行到位的案件儘快執行到位。從全面來講,我們還是要依靠發揮我們的政治優勢,在中央政法委統一領導下,緊緊依靠地方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的支持,法院也要加大力度,難啃的硬骨頭也得啃,只有這樣人民羣眾才滿意,社會關注的問題纔能夠及時回應」。

  一個法治的政府,不僅要講誠信,也要擔責任。這是法治的常態,也是法治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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