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义区,上班族,工作,忙碌,白领,白领阶级。(图/记者周宸亘摄)

▲根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中旬,符合足额提拨的劳工退休准备金的事业单位高达97.7%。(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为避免劳工退休时领不到退休金,劳基法修正后要求雇主须在每年3月底前足额提拨未来1年达成退休条件劳工所需的退休金。劳动部今(5)日公布,截至今年6月中旬,符合足额提拨的劳工退休金准备金的事业单位已达98.7%,此外,从2016年迄今共有232家企业挨罚,罚锾金额达2,519万元。

为保障旧制劳工退休金权益,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劳动基准法》第56条第2项规定,也就是俗称的「华隆条款」,雇主除了按月提拨退休准备金之外,应于每年的年底预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条件劳工所需退休金,并于次年3月底前补足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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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统计,今年适用劳退旧制的事业单位有9.8万余家,截至今年6月中旬,已足额提拨的事业单位有9.6万余家,占全体旧制事业单位的97.7%,足额提拨率较去年同期约提升1.5个百分点,今年累计提拨退休准备金达830亿余元。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长孙碧霞表示,这次未足额提拨的事业单位约有2000余家,其中5人以下事业单位占比达72.4%,30人以下事业单位(含5人以下)则占约94.3%。换句话说,未足额提拨的事业单位有1700余家是规模在30人以下。

孙碧霞指出,落实提拨退休准备金差额规定,每年都会同地方政府在各地办理说明会,并由地方政府于年初发文通知辖内事业单位依法办理,辅导事业单位估算及补足差额,自4月起由地方政府开始查核及裁处,若违反规定,依法可处9万元至45万元罚锾,并公布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

此外,从2016年执行迄今,累计已裁罚232件,裁罚金额达2,519万元;截至今年6月中旬,目前已开罚6家、裁罚金额为55万元,劳动部呼吁,今年度尚未补足差额的事业单位应尽速依法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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