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昨(三十)日表示,为了鼓励失业劳工扩大求职范围,以便顺利找到工作、及早重返劳动市场,政府提供异地就业交通、租屋及搬迁等跨域就业补助金,最高可以补助九万元。

劳动力发展署指出,失业期间连续达三个月以上或非自愿性离职失业劳工,经过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及推介,至距原日常居住处所三十公里以上地点就业,连续就业三十日并符合相关规定,就可申领异地就业交通补助、租屋补助或搬迁补助,补助上限是九万元。

发展署举例,家住台东鹿野的小圆,个人独力扶养两名年幼孩子,曾在大型卖场担任服务人员将近五年。因为不想错过陪伴孩子成长时光,在无法调配时间、同时兼顾家庭照顾与工作时间之下,她选择辞掉原来的卖场工作,专心照顾孩子。离开职场一年多之后,因为经济需求,小圆到台东就业中心寻求就业协助,希望找到一份可以兼顾家庭、小孩的工作。

就业服务员盘点相关职缺后,发现符合需求的工作职缺大多离小圆住家较远的地区,于是建议小圆运用劳动部跨域就业补助措施,扩大求职范围以便及早就业,最后顺利帮小圆找到位于台东市学校餐厅外场服务职缺。

目前已经稳定就业半年的小圆说,虽然工作地点离家较远,但是透过台东就业中心的用心服务、劳动部的租屋补助,减轻跨域就业的租屋费用负担,让她能够很快找到这份固定日班、完全配合学生在校作息及休假日的工作,不只解决经济问题,也兼顾育儿需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