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三十)日表示,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擴大求職範圍,以便順利找到工作、及早重返勞動市場,政府提供異地就業交通、租屋及搬遷等跨域就業補助金,最高可以補助九萬元。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失業勞工,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推介,至距原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地點就業,連續就業三十日並符合相關規定,就可申領異地就業交通補助、租屋補助或搬遷補助,補助上限是九萬元。

發展署舉例,家住臺東鹿野的小圓,個人獨力扶養兩名年幼孩子,曾在大型賣場擔任服務人員將近五年。因為不想錯過陪伴孩子成長時光,在無法調配時間、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與工作時間之下,她選擇辭掉原來的賣場工作,專心照顧孩子。離開職場一年多之後,因為經濟需求,小圓到臺東就業中心尋求就業協助,希望找到一份可以兼顧家庭、小孩的工作。

就業服務員盤點相關職缺後,發現符合需求的工作職缺大多離小圓住家較遠的地區,於是建議小圓運用勞動部跨域就業補助措施,擴大求職範圍以便及早就業,最後順利幫小圓找到位於臺東市學校餐廳外場服務職缺。

目前已經穩定就業半年的小圓說,雖然工作地點離家較遠,但是透過臺東就業中心的用心服務、勞動部的租屋補助,減輕跨域就業的租屋費用負擔,讓她能夠很快找到這份固定日班、完全配合學生在校作息及休假日的工作,不只解決經濟問題,也兼顧育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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