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日美安保條約》,以及此條約對日本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日美安保條約》是日本與美國簽訂的軍事同盟條約,此條約規定日本從屬美國,而且美國可在日本設立軍事基地,沒有什麼限制。條約簽訂時間是1951年9月8日。

此條約對日本最大的影響是可以得到美國的保護,當日本遭到外敵侵略時,應日本政府請求,美國會出兵援助。在這一點上,日本的安全得到了絕對的保證,只要美國在世界上是霸主,就沒有哪個國家敢輕易侵略日本。日本雖然依靠美國得到了安全保證,但是自己本身在軍事方面的發展受到了限制,美國不會容忍日本在軍事方面發展太強大,以致威脅到自己。但是總的來說,《日美安保條約》對日本的好處遠遠大於好處,而且就目前來看,美國也沒有過多幹涉和限制日本軍工方面的發展。

那麼,既然《日美安保條約》對日本軍事發展的影響並不大,那麼我們可以比一比日本與法國如今的軍工研發製造能力。二戰後,日本軍工企業被破壞,再加之被《和平憲法》所限制,所以二戰後的一段時間內日本軍工企業沒能發展。 後來日本發展私營軍工企業,三菱重工、川崎重工、富士重工等在軍工領域非常強大。在最新的世界百強軍工企業中,日本佔據8席,是亞洲上榜最多的國家,從中可見日本軍工研發製造能力是相當之強。

對於法國的軍工研發製造能力,不用多說,軍工能力肯定是世界一流,無論是航母、核武、還是輕武器都有能力製造,而且其工業體系十分完備。其達索公司、法國地面武器工業集團、法國DCNS集團等都是著名的軍工企業,其軍工研發技術世界一流。無論是軍工研發技術,還是工業完備體系,法國可以說都在世界前列,且位居日本之前。如果日本沒有受到日美安保條約的限制,在軍工研發製造領域還是不及法國,其一是《日美安保條約》本身對日本在軍工領域發展沒有多大限制,其二,日本的工業完備體系和軍事基礎距離法國還較遠。


沒有法律約束,日本軍工會強大?

世人多誤解,其實無論是《美日安保條約》,還是和平憲法,對日本軍工都沒有任何約束。這個所謂約束,不存在的,都是日本神話論憑空造謠出來的。

如果非要說約束,也不是來自美國,而是日本自己搞了一個對和平憲法的解釋,說不搞航母、戰略轟炸機、對地導彈,對其他領域沒有任何約束,對科研更沒有約束。至於核武器,這不是特殊約束,這是五大常任理事國的特權,其他國家都沒權搞。

那麼,既然不存在所謂約束,就不用談這些藉口了。日本所謂的美國不讓,實際上指的是「美國不給技術」。

舉例來說,日本進口AR18步槍技術,是不許他研製槍?日本進口德國坦克炮,是不許他研製炮?那日本改德國坦克炮給加長炮管導致炸膛死了4個人,不就是在研究嗎?自己放棄也能怪別人約束?進口德國真空自耗熔爐的鋼錠做炮管,也怪別人不讓他搞冶煉?90坦克搞不出自動裝彈機,其他部分苦等無果,實在沒辦法進口法國貨,結果由於過大過重導致底盤強度不足,這也怪別人約束他?衛星要進口德國三軸姿態控制系統,也怪別人約束他?研製直升機下馬,也能怪別人?軍艦結構搞不定,至今還用荷蘭坡,也能怪約束?潛艇進口瑞典動力,也怪約束?軍艦除了殼子都是進口的,發動機都是英美的,炮和導彈也是歐美的,雷達雖然把F2的前端陣面拿過來,可是先後找了挪威瑞典芬蘭調軟體。這些能夠統統怪約束?

一句話,不要自己便祕就怪地球缺乏吸引力。


感謝邀請!說實話,真的很不喜歡日本人。但是日本人確實很聰明。如果沒有日美安保條約約束。法國應該不是日本的對手。


法國!我們知道,日本是拿西方國家的科學技術研究再創造。現代武器,講究系統性,全面性,日本不可能把人家整個國家都搬過來看一看;再說,人家法國地理環境也比日本好,歐洲科學研究氛圍也比日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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