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路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已成为互联网传播的新业态,上百家平台,超百亿规模,5亿多用户,上市公司和明星企业异军突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路文化产业,网路直播与传统电视节目直播相比,具有发布更便捷,内容更多元,互动更深入等特点,引起商家和用户的热捧。

  据媒体报道,除了斗鱼、映客、花椒等原生直播应用,腾讯、陌陌、秒拍、美拍、小米、360等大型企业相继高调进入直播领域,不断将网路直播应用推向新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网路直播呈现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著诸多乱象出现。

 中国新兴商业模式:「打赏」

  据中国互联网路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路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网路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3亿,占网民总数45.6%。其中,演唱会直播和真人聊天秀直播的使用率在各类网路直播使用率中占到15.1%到19.8%。截至2017年底,网路视频用户规模达到5.65亿,占网民总数的75.2%,继续保持网路娱乐类应用首位。

  从网路直播的内容类别来看,游戏直播和真人秀直播用户使用率均有明显增长。与此同时,直播打赏功能呈现疯狂式增长。在一个网路直播间里,观看约10分钟后,用户ltfy123按下屏幕下方的「赠送礼物」按钮,系统提示需充值。充值成功后,ltfy123选择向主播赠送一枚折合人民币约7元的「钻戒」。系统以虚拟动画的形式在屏幕上显示了这一赠送。

  所谓「打赏」,指的是互联网用户对于网上发布、传播的原创文、图片、音频、视频等,直接进行金钱或是虚拟商品奖励。值得注意的是,在网路直播平台上,并非直接用金钱打赏,主播们往往通过唱歌、喊麦、才艺表演等「吸粉」,用户则通过购买「火箭」、「航母」、「跑车」、「鲜花」、「蛋糕」等道具来打赏自己心仪的主播。购买的道具价格有高有低,可以满足不同消费群的用户。

  从目前互联网直播行业状况来看,主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直播销售和粉丝消费两个方面。所谓直播销售,就是在直播过程中展示并销售商品。而互联网主播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来源是粉丝消费,主要是观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礼物,并「打赏」给主播,这是互联网直播中最基本的消费模式。

  「网路主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打赏」,花椒直播副总裁郭鹤介绍说,花椒主播一般可以分到打赏的70%,头部主播可以达到80%。而粉丝数量对主播人气的提升至关重要,要想得到高额的打赏,主播的房间必须有数量庞大的在线人数和粉丝,这样人气排名越靠前,得到打赏的几率就越大。

  据2016年年底花椒直播发布的打赏数据显示,花椒直播上主播总收礼数已超 50 亿次,粉丝全年累计共送出12.8亿个甜甜圈,相当于1.28亿人民币。据花椒直播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花椒的打赏流水超50亿元,花椒用户已突破2亿、覆盖500多座城市,活跃主播1500万人。

  然而,在网路直播一片繁荣之际,高价甚至巨额「打赏」主播的事件频频发生,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直播「打赏经济」看似一片繁荣,但背后却隐藏各种乱象。一些「打赏」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不少人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网路直播乱象丛生

  随著网路直播业态的爆发,相关的负面信息和争议不断增加。在一些网路直播平台上,直播内容不堪入目。比如「小牛直播」平台上的几段视频,其中两段,女主播都是在直播中裸露身体敏感部位;另外一段,淫秽不堪。在被查处的「嘿秀」平台上,违规女主播在直播房间内公开用脱衣服引诱观众打赏,更有甚者会以虚假直播、实时直播来吸引关注。

  2016年10月31日曝光的一段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在网路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给四川凉山州某村村民发钱,直播结束后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去年,「女主播藏身故宫直播慈禧床榻」「水滴直播监控画面」成为网路直播行业的两大焦点「新闻」。在「女主播藏身故宫直播慈禧床榻」事件中,涉事女主播回应称「当晚和朋友到了怀柔一家影视基地,假装在故宫里做了直播」。「水滴直播监控画面」则是将餐馆、商店、培训机构甚至居民家庭进行实时直播,市民直呼:「太恐怖,我的隐私从何谈起?」而在「炉石」平台,主播直播飙车,导致严重车祸。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2015年年末,上海中山北路镇坪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路过现场的陈女士目睹了车祸发生后的整个过程。陈女士描述,一辆白色GTR撞了一辆上海的计程车。据了解,肇事者邓某和肇事车辆内的乘客,分别是两家游戏直播平台的知名主播。有网友曝光称,事发当时,车内3人正在直播。肇事车辆内3人,以及同行的驾车友人一行一共4人均为国内两家知名直播平台的主播,肇事者邓某为斗鱼直播上某款游戏上的直播,余下3人为熊猫TV平台主播。

  直播的乱象不仅出现在封闭的直播间里,现在还出现了所谓的「打野主播」。「打野主播」,即网路主播到田野、山林中猎捕野生动物,边猎捕边直播,并以竹鼠「互斗」、上山「收夹」等关键词作为直播房间的介绍词,吸引用户关注。有的网路直播平台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广告。统计发现,网路兼职、三折充话费、低价苹果手机、高仿耐克阿迪、假烟假酒等,是网路直播间最常见的虚假广告内容。在某直播平台上,主播直播间的「麦序」成了可以买卖的广告位。这些广告则打著主播担保的名义吸引观众。

  互联网主播的粉丝主要是成年人,但也有不少未成年人。一位14岁的男孩子,先是沉迷于王者荣耀,然后沉迷游戏直播平台。一边是进入初三后压力陡增的学业,一边是带他进入酣畅游戏世界,叫他小哥哥的美女主播,少年做起了英雄梦。在美女主播的召唤下,孩子一有空就去拿妈妈的手机,谎称「让我看看老师发在家长群里的作业」,其实偷偷打开了支付宝。沉迷于直播平台的小男孩,两个月打赏16万元。而他的父母是服装厂流水线缝纫工,缝一个牛仔裤裤头0.3元,每天加班到晚上12点,16万元是10年积蓄。(2017年9月30日《钱江晚报》)

  央视《焦点访谈》报道:2017年5月,河南许昌的苗先生发现,自己准备用来治病的钱少了24000多元,经过查询,是13岁的儿子打赏给了网路主播。原来,在快手直播平台上,有位主播一直在直播跳「鬼步舞」,苗先生的儿子对这种舞蹈著了迷。10天时间,男孩,就给主播打赏了24000多元。

  同样的事情在广东佛山也发生了一起。江西的吴女士在佛山打工,今年1月,吴女士发现自己支付宝账号上16000多元钱的存款只剩下15元左右,开始还以为是账号被别人盗用了,后来查手机才知道,是9岁的女儿在网路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给花掉了。

  吴女士告诉记者:「每次在开播之前有一个主播,每次都会发信息给女儿。总是说,『小娃子,快来挂榜,涨人气』,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女儿,她肯定控制不了自己。我是一个在外地打工的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2000多块钱,这1万多块钱是我这一年的积蓄,也是我回家过年的钱。这一下子就被我女儿刷掉了,我很生气,觉得这个平台,连小孩子的钱都骗。」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网路直播用户达4.22亿,超过网民总数的一半;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达到数百家,市场营收超过300亿元。但是,在这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让人不安、甚至是严重的问题。

  一些违法违规,低俗媚俗无底线、价值导向严重偏差的网路直播,不仅污染了网路环境,扰乱了公共秩序,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网路直播危害网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

  网路直播低俗、不健康内容不仅触及了人们的道德底线,有些网路平台和主播甚至触及刑事犯罪。

  人们注意到,直播平台频频有「土豪打赏」,有人为了喜欢的主播一掷千金。这中间,需要指出的是,有自掏腰包打赏的,也有挪用公款打赏、利用淘宝漏洞打赏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5年底,在镇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会计的王某迷上网路直播。为了在打赏女主播时「拔得头筹」,月薪只有 2000 元的王某,不断利用公司财务上的漏洞,从几万到大几百万,一年多时间里挪用公款 930 万,全都用来打赏女主播。「王某疯狂挪用公款在直播间打赏,曾一次性打赏200个女主播,个别女主播最多被打赏超过160万元。」随著不断的「砸钱」,他与个别女主播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央视报道,挪用公款打赏期间,王某每周都瞒住妻子家人,以出差为借口到上海与女主播幽会,每次多则挥霍数十万元。为了契合「富二代」的身份,他的约会地点也经常摆在了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2018年5月15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还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项。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重庆晚报》报道:3年时间,家住重庆的40岁男子黄强(化名)恋上网路女主播,花掉100多万元家产,导致62岁父亲老黄扛起所有债务,挽救债务缠身的儿子。原来,2012年底开始,黄强偶然进入一个网路聊天室,注册充值成为会员后,同一名美女主播聊起来。一段时间后,黄强开始为女主播买花、买礼品,升级自己的会员级别,还线下往来频繁。

  2017年9月27日,《安徽商报》报道,男子没钱给娃买奶粉,却借高利贷打赏女主播十几万。同一天,《重庆商报》报道,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千里追踪,将卷走某超市18万元营业款的工作人员小玉(化名)缉拿归案,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小玉竟然花费12万多元去打赏某平台直播间主播。

  《扬子晚报》报道,江苏淮安清浦区交通局的会计常某,为引起男主播关注,不断购买网路虚拟礼物「打赏」,并因为花销太大而将手伸向单位公款,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贪污公款达280.7万元,其中200多万元被她用于「打赏」男主播。经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2月2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寻找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切不可为了博得心仪主播的开心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1岁的贵州男子胡某,利用淘宝系统漏洞半年窃取十余万次,涉案1300万元,其中的400多万用于打赏,最多的一次打赏了一名女主播5万元。庭审上,胡安称如此「大方」并非是想讨好女主播或与其有进一步发展,只是觉得自己打赏很有面子。

  从直播唱歌、睡觉到直播扔单车,从直播算命、吸毒到直播猎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从直播飙车到「造人」,从直播赌博到表演生吃奇特物品,从直播「偷拍空姐」到言语引诱未成年人……一块小小屏幕中,循规蹈矩与违反法律、道德底线的直播内容在频频切换中出现。一系列案例,暴露的是网路直播的「制度缺失」。

  直播乱象呼唤制度监管

  目前的网路直播平台「打赏」乱象丛生,反映的是「打赏」监管机制缺失。业内人士指出。

  目前大多数直播平台并未对用户身份进行审查,未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实施分级管理,尤其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对于充值支付行为也缺乏相应的审核和监管。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些直播平台在充值过程中并没有身份核实等步骤,用户只需绑定移动支付方式就可进行充值。鉴于频频出现的网路直播「事故」,我国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约束网路直播的相关规定。就近两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来看:

  2016年7月1日,文化部印制《关于加强网路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路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路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路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行为进行规范;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路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在相关领域直播中应取得许可证,完善备案;2016年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并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2016年12月13日,文化部印发《网路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网路表演经营的单位,应申请取得网路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者应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网路表演音视频应实行先自审后上线;2017年年初,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开创性地将网路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让诚实守法的网路主播获得更高的信用等级和收益,将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避免直播市场劣币驱逐良币。

  这些管理办法在实行的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把规定落到实处。前不久,浙江绍兴警方也破获了一起利用网路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一款叫做「泛果直播」的直播平台上,女主播在唱歌、跳舞等表演之后,会引导会员对其进行打赏,打赏达到一定金额之后,她就会把这些会员拉入专门的直播包间或者微信群等,在这里面就开始涉黄表演。从2017年8月「泛果直播」上线开始,到2017年11月,短短3个月中,平台就拥有了68万多名注册会员,通过付费观看淫秽直播的人员有20多万人,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短短40天时间内,通过微信、支付宝对直播平台充值金额高达1300多万元。经过侦查,警方在黑龙江、广东、辽宁等地抓捕了十多名犯罪嫌疑人。

  打赏频频引发纠纷,不得不逼著监管部门正视这种现象。「仅2017年我们全年查办了利用网路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牟利的刑事案件22起,其中有14起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通过这样的集中打击和整治,我们不仅打掉了传黄贩黄的直播企业直播平台,也抓捕了一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网路主播。」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薛松岩介绍。

  「监管部门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网路平台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给未成年人安装三把锁。」第一把锁:打赏需要设置上线。作为互动方式,未成年人可以打赏主播,但要有规矩,比如一次可以是一两块钱,一个月不能超出100元。第二把锁:不能动用他人账号。眼下,已经实施了网路实名制,而未成年人打赏的时候,多是动用他人的银行卡账号等等。这个时候,明显不是银行卡户主的本意,因此,这种打赏应予以制止。第三把锁:赋予打赏后悔权力。「对于线上购买,无论什么原因,商家已经实现了无条件退款。对于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也该借鉴这种管理模式。凡是涉及未成年人游戏账号支付的资金,都必须赋予他们后悔权,比如30天之内可以无条件退款。」相关专家指出。

  在网路直播过程中,为增加人气,一些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通过水军造势,制造假的粉丝数据,还存在主播购买在线观看人数与粉丝数的情况,甚至存在机器人粉丝等等。买粉、诱导、设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因打赏网路主播而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中,因打赏多数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无法追究主播和平台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著主播和平台「一身清白」,能够「高高挂起」免责。有评论人士指出。

(文/高荣伟 社旗县县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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