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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考慮到平沙鎮海泉灣周邊的優越地理環境,葉先生花下大部分積蓄在這裏購房。

  葉先生說,根據購樓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顯示,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0日內,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

  今年三月,業主們終於收到開發商港中旅珠海海泉灣公司的消息,房產證馬上可以落實下來。不過這一次,他們要求業主們要再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協議說要替換之前的條款,延期一百天。對於新增的條款內容,不少業主都表示難以接受。

  而令業主們感到憤怒的是,拒絕簽訂補充協議,大家還遭到了開發商的“要挾”,不簽約就不能辦證

  爲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來到開發商辦公室。保安人員表示,由於週末期間,辦公室內無人上班。隨後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一位,負責與業主們辦理房產證事宜的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平沙鎮的海泉灣花園小區其實是港中旅公司提供給員工們的福利房。

  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大部分業主已經簽訂了補充協議,對於小部分不願意簽約的業主,公司後期將進行集中處理。具體情況,他將上報相關公司部門,儘快予以回覆。

  針對該次事件,陳律師就表示,業主有權拒絕簽訂這份補充協議:對於脅迫扣押資料的行爲,這種算脅迫,合同簽訂也無效,這種情況可以跟當地部門反映

  截止到14日下午截稿前,記者尚未收到港中旅珠海海泉灣公司的官方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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