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慧文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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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年代之前,舊約學者對希伯來聖經裡面的智慧文學不太感興趣,同時也找不到它在整個希伯來聖經裡面的位置,因為主導希伯來聖經研究進路的Yahwism是從以色列和耶和華的「約」之關係,這個「約」的關係可能是聖約或契約,進而研究其他的約之關係,在這個約之關係下開拓出其他議題;而智慧文學僅被視為以色列對耶和華的回應,被塞進耶威主義的框架的客體。直到1975J. L. CrenshawR. E. Murphy的著作中,挑戰了此種框架:耶威主義如何塞進智慧文學的架構中?

  智慧文學談論的內容主要是人與人、人與物、人與神的互動,歸納出人際相處的技巧。有趣的是,華人寫最多註釋書的反而是詩篇和智慧文學,或許華人文化固有許多詩歌及智慧文學的體裁(論語孟子、唐詩宋詞),所以相較於耶和華和以色列的關係,詩歌和智慧文學更容易被華人所接受。

  

二、對聖經研究和聖經神學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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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聖經詮釋史的角度觀之,長久以來,經學僅服務於教義,甚至教會的意志。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使聖經從教權中解放,逐漸有自己的生命。經學研究的起步。1787J. P. Gabler始提出聖經應由教會教制自主獨立出來,然而,就像鳥關在籠子裡久了就飛不遠(無論籠子是大是小),聖經的主體性仍未被建立。

  1933年,W. Eichrodt首先跳出教義的框架來研究舊約,他使用一個很簡單的架構:神-人-世界,以「約」為中心,系統性地連結這三者。然而「中心」「系統」等概念,仍屬現代性的思維。G. von Rad否認舊約有系統性的中心思想。此二學者雖支配了大半世紀的舊約神學研究,卻仍未處理智慧文學和耶威主義的關係。

 

三、應用到公共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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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文學主要談人與人(社會科學)、人與物(自然科學)、人與神的關係,特別著重於前者。當主導希伯來聖經研究的主客易位,將耶威主義視作智慧文學這個setsubset,就可看出耶威主義也是在談論人與人、人與神的關係。創世紀第一章至第十一章皆是在處理「創造世界」這個set,直到第十二章亞伯拉罕蒙應許為大族,才是耶威主義這個subset的開始。把舊約耶威主義的位置改換為今日的教會,就可以看出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是包含於而非二分。

  我們應提倡公共神學而非教義神學。今天所謂分別為聖、聖俗二分,其實是教會上天堂世界下地獄所以要把世界的人拉進教會裡這種有問題的邏輯。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應是以聖經為本,納入公共神學的詮釋,進而引導至對整體創造秩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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