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涉紅火案,高等法院今天做出更一審判決,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共同背信罪,判處辜仲諒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辜仲諒被控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董事長任內,未經董事會核議將結構債移轉給前妹婿陳俊哲掌控的紅火公司,另拉抬兆豐金股價,助紅火贖回結構債獲利美金三○四七萬四七一七‧一二元但紅火非屬中信金控體系,辜仲諒等人得以任意處分紅火獲利。辜仲諒一審被判刑九年,二審判刑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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