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吧,見怪不怪了,你可以看下有沒有這幾個字,最終解釋權歸誰吧,如果有就算了吧,意思他們說了算,他們有很多理由。其實這種情況到處都是,比如,我去某火鍋店,寫的吃200送50,然後後面用很小的字,寫著特價商品,酒水除外,等結賬了你就像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還比如某名店搞活動,寫30元一件 後面很小的字一個起字。所以現在都長了心眼,看到有小字的店一律不進,這種種這種讓人厭惡。那麼我們能做的就是不去而已,沒有鐵證的情況下很難維權的。

你這種情況就算去維權,可能在商品的標籤上有一行字,此商品不參與活動。可能你沒有注意到這樣的字。很多超市都有這種事。很少聽說哪個超市被告了,除非你買到過期的產品,有實證,不然,還是不要糾結了,浪費自己的心情和時間,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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