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撤銷管有仿製火器罪

本土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於2017年年底在立法會示威區附近被搜出一枝仿製槍械,審訊後被判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成,並需接受18個月感化。劉康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今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判劉康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資料圖片

立法會示威區。資料圖片

劉康於2017年年底在立法會示威區附近被搜出一枝仿製槍械。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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