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指證監當時已對何以投資者美元作為貨幣單位存疑

香港商交所前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涉嫌2012至翌年,串謀下屬詐騙證監會和財務公司,審訊今續。控方午後傳召市場監察部門高級經理劉綽作供,12至13年間他仍是經理職級,負責協助交易所和結算所工作,同時監察商交所運作,他也曾參與自動化交易認可的申請審核。2011年批出商交所的認可後,他負責定期檢視商交所合符牌照條件。

證人劉綽。

2012年7月,證監會揭發張震遠的下屬蔡達英突然從商交所帳戶內轉走一筆資金,但劉綽表示,任何戶口內大額資金流動均須回報證監會,並由後者決定資金是否可納入為營運成本。

張震遠

翌年5月,劉旁聽上司和蔡達英的電話會議時,獲告悉一名江姓投資者以戴姓男子的名義投資3000萬美元。而被告張震遠亦相信投資交易屬實,但證監會當時已對資金存有疑問,包括3000萬美元會否以按揭定期形式注入,且為何以投資者美元作為貨幣單位,而恒常營運成本均以港元作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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