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研究生畢業,但這件事,我覺得它讓我幾十年的教育得到了奇恥大辱!”

  近日,西安一女研究生花66萬買奔馳汽車,然而,她在簽單提車5分鐘還未出4S店時,發動機就出現了漏油現象。半個月跟4S店交涉三次,4S店方面僅僅同意更換發動機,不能夠換車、退車,一直在被敷衍。

  該女子被逼無奈,到店裏維權。從現場視頻可以看到,她盤腿坐在一輛嶄新的奔馳前車蓋上,面對圍觀的人羣,帶着哭腔講述事情的經過。

  視頻來源:中新視頻

  “66萬買奔馳還沒開就漏油”

  “研究生美女維權‘大鬧’奔馳4S店”

  “太講道理被欺負”

  “十幾年的教育受到奇恥大辱”

  這些關鍵詞無疑吸引了大量網友關注該事件,新浪微博話題#66萬買奔馳還沒開就漏油#高達2.3億的閱讀量,討論次數超過3.1萬。

  很多人都在問:爲什麼買個車維權這麼難?一定要一位高學歷女生坐在車上高聲吶喊,纔能有解決問題的希望?消費者維權只能“大鬧大解決”?

  網友的評論一邊倒地支持該女子維權:“好樣的”“奔馳公司應該賠10倍錢給客戶”“好好說不給解決,非要鬧大了給解決”。

  事後,女子感嘆:“硬生生把我這麼一個美女子變成了潑婦”,對此,網友有話說,“不丟人,努力維權是值得驕傲的事”“你積極維權,一點都不丟人”“女英雄,敬佩!”

  在這次事件當中,涉事4S店強調的理由是,既然汽車已經售出,那麼只能按照“汽車三包政策”更換發動機,哪怕車子根本就沒有開出店門口,那也應該是消費者承擔的損失。

  事實上,4S店的說法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在《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有明確的規定:

  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爲準),家用汽車燃油泄漏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

  根據這項規定,要求退車或者換車本來就是消費者權利。

  事件經過網絡輿論發酵之後,4月12日上午,涉事4S店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稱“已與該女子達成協議,但無法將雙方達成的協議對外公佈,是爲了保護客戶的隱私”。

  你以爲事情就這樣解決了?並沒有!

  4月12日晚,女子現身接受採訪,她否認與西安利之星達成協議。

  她說:“本人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奔馳官方或者4S店官方給我相對官方一點的回覆,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並沒有解決。”

  目前,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已成立由工商、質監、物價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在調查該車輛在銷售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一旦有了最終的調查結果,也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和媒體公佈。

  針對此事,有評論指出,這樣的情形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少見。明明是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卻囿於極高的維權成本,無法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主張。爬在奔馳上哭訴的女碩士,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只有讓欺客的“4S店”們畏懼的是來自法律的制裁和有效的監管,而不是來自民衆的公憤,消費者弱勢的狀態纔會得到徹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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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製:易豔剛 | 責編:張慧 | 校對:趙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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