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在Facebook發帖澄清,沒有為示威者帶路

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後,有傳媒拍攝到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身處大樓內,並報道他有份為示威者帶路。鄭松泰在Facebook發帖澄清,指他當時只是在直播、照顧記者和提醒所有人小心,指傳媒「可以剪埋一齊加句VO話我帶路,就算我在《熱血時報》有曬直播都可以做我」。從報道所見,鄭松泰當時身處立法會大樓內的走廊,鄭松泰向示威者再三確認二樓是否有警察後,向其他示威者說︰「我上去!二樓有狗!你哋自己要小心。」並沒有畫面顯示他為示威者帶路。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網上圖片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網上圖片

鄭松泰在Facebook發帖澄清,指他當時只是在直播。網上圖片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鄭松泰僅介紹立法會地方,而非呼籲示威者破壞設施,相信未能證明他干犯刑事罪行,但陸偉雄指法官會通盤考慮事件始末,而非個別場景及畫面,如果律政司起訴他,估計會以普通法下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控告,最高可判監禁七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資料圖片

另一執業大律師石書銘則對立法會內是否公眾地方有保留,不過他都認為鄭松泰的行為是否有犯法存「灰色地帶」,未能完全排除刑事罪行,需靠法官判斷其意圖。

執業大律師石書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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