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乾隆皇帝收到了一份很特殊的状纸。

说特殊,是因为这份状纸是一名英国商人送上来的。

这个英国商人叫洪任辉(James Flint)。洪任辉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名职员。1755年,洪任辉被派往中国宁波,打算开辟广州之外的另外一个通商口岸。他们惊喜地发现,不但浙海关的关税低于粤海关,而且各种杂费也比广州方面少很多。当地官员对待他们也很热情。

于是,接下来英国东印度公司便绕开广州,直接奔赴宁波开展贸易。宁波的贸易活动十分频繁。1757年,乾隆皇帝在下江南时,见到了这一幕,忧心忡忡,担心宁波会成为第二个澳门,便下令外国商人一律回广州贸易,不得再赴浙江等地:

“此地(宁波)向非洋船聚集之所,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

洪任辉认为,在广东不好做生意,仍然想到宁波去开展贸易。1759年,洪任辉不顾清廷禁令,北上天津,通过行贿将一纸诉状告到乾隆皇帝面前。

在这份诉状里,洪任辉提出了7点请求:

关口勒索陋规繁多,且一船除货税外,先要缴银三千三四百两不等;关监不循旧例准许外商禀见,以致家人多方勒索;资元行故商黎光华欠外商银五万两,关监、总督不准追讨;对外商随带日用酒食器物等苛刻征税;外商往来澳门被苛索陋规;除旧收平余外,又勒补平头,每百两加三两;设立保商,外商货银多被其挪移,延搁船期。

洪任辉的主要诉求就是,粤海关对外国商人吃拿卡要、故意刁难,还拖欠外国商人的巨额货款。当然,他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希望重新开通宁波为通商口岸。

由于是英国商人来“告御状”,乾隆皇帝很重视。他立即派遣福州将军新柱、给事中朝诠,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前往广州,会同两广总督李侍尧一同审讯这件案子。乾隆皇帝明确表示,要秉公处理,既不能偏袒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又不能纵容不法行为。特别是,要查清楚是谁在与英国商人勾结,怂恿他来告状。

实事求是地说,洪任辉反映的这些情况,都是存在的。可如果要严格进行查处的话,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就罪责难逃。李侍尧与李永标关系一向不错,怎么着也得帮他一把。于是,李侍尧一方面把粤海关吃拿卡要的现象,推到了李永标的家人和书役身上,将他们作为“替罪羊”;另一方面,又向乾隆皇帝暗示,指粤海关一直从国外购买奇珍异宝献给宫廷,又向内务府进贡了大量的银子,超过了江、浙、闽3个海关之和。

乾隆皇帝心领神会,他不再追究李永标等人的责任,反而命人责问洪任辉,是谁给他代写的诉状?显然,此时乾隆皇帝的愤怒已经转移了目标,不再是清朝官员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而是这个英国商人,不但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还找了中国人帮他写状纸。这难得不是中外勾结?

很快,案子有了结果。

粤海关监督李永标没有获罪,仅因管束家人不力,被革除职务。洪任辉被送到澳门的前山寨,圈禁了3年,3年期满后被驱逐出境,再也不允许他回到中国。

在这个案子里受到最严厉惩罚的,是帮助洪任辉撰写状纸的四川籍商人刘亚匾。刘亚匾被以“为外夷商谋砌款”的罪名,判处死刑,丢掉了性命。

【参考资料:《清史稿》《中国近代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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