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327858975.jpg

(影片分享自东森新闻)

呃,呃,呃。这当然是错误的观念阿!注意喔,没收他人的护照可是相当严重的罪刑,KOMI告诉大家请不要轻易尝试喔!以下是几个千万不能叫外劳及看护做的事,不然可能会吃上官司喔!

 

  1. 不能随便扣留外劳护照或居留证

早期很多外劳仲介会教雇主扣留外劳的护照或居留照,美其名是怕他们逃跑、怕他们弄丢,但实际上却造成有些被虐待的外劳申诉无门。像这样违反人权的行为是很严重的罪刑,会形成非法扣留或侵占他人财物的罪名,而且现在网路资讯很发达,所以不要轻易以身试法。

 

  1. 不能代扣薪资

雇主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扣或保管外劳薪资,若违反的话将罚6~30万。

 

  1. 外劳不能兼职

请了外劳就是你家的看护工,是在你家工作,不能再到壁隔邻居家兼差,就算你同意也不行。如果让你家的外劳兼职,将视为违反「就业服务法」。违反被查到的话会罚15-75万元,而且必须负担外劳回程机票,介绍外劳的仲介也会连带受处罚,所以切记不要以身试法。

 

  1. 外劳看护和女佣不一样

看护指的是照顾老人或身心障碍者,而女佣是家庭帮佣,会照顾小孩与照料家务。所以如果你是用看护名义申请,结果进来后却是帮忙带小孩,陪雇主大包小包去购物那就是违法行为了。而最常见的是,明明是来照顾老人的却天天到雇主开的面摊去帮忙洗碗。这样也是违法的喔!

 

按照劳动部订定,家庭帮佣主要是在家庭内从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调、照料家庭成员起居或其他与家事服务有关的工作;而家庭看护工则是在家庭内从事病患、身心障碍者的日常生活照顾相关事务工作。

 

简单来说,家庭帮佣的主要工作为「处理家务」,而家庭看护工的工作范围则主要在「照顾」重病的人,两者间的工作范围有别,政府劳工局一再提醒各位雇主,千万别指派「看护工」从事全户打扫、洗车、照料家户生活起居等许可范围外的工作,否将涉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3款规定,会受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1. 外劳工作地点不能乱换

本来请来家中照顾的外劳,因为阿公后来送进养护中心了,所以就叫外劳去养护中心照顾。听起来很合理呀,哪有什么不妥?这样当然也是不行的!如果是短期必须进养护中心照顾的话还可以,但如果是长期的话就必须要请仲介通报主管机关。

其实法律的原则很简单,不能违反基本人权。用什么名义申请,就该做什么工作内容。当然外劳的工作实务上相对也会容易有些模糊地带,但原则谨记,就可以避免不小心触法。

  

  1. 将外劳私下转给别人用

「哎呀!咪咪真的把我照顾的很好,我现在几天不用人顾也可以。啊你舅舅最近生病了住院,不如就让咪咪去顾几天吧!」

这个状况是外劳做的很好,让家中的老人逐渐康复,没有那么强烈的照护需求,而亲戚家的长辈生病了,是不是也能叫外劳去照顾,让他也好起来呢?当然这个状况也是不被允许的。外劳入境会登记由你聘雇,那就是替你家工作,不能随意私下转换,转换的话也属违法行为

 

  1. 被照顾者去世后,必须要协助转出

阿公过世了,但因为咪咪就像家人一样,阿嬷舍不得她离开,觉得就这么留下来照顾自己好了。如果是阿嬷也符合申请外籍看护的标准,那可能还有办法。但若没有,健康的阿嬷是不能留下咪咪来作伴的,而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将外劳转出

 

所以,要请外籍看护工之前,记得要注意一下这些事项,别傻傻的犯了法,有些不只会被罚钱,还会被禁止申请外劳喔,KOMI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尝试。

 

部落格 名片档-官网.jpg

部落格 名片档-孝顺长照支援站.jpg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