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馮立志已獲刑十七年。據法院認定,馮立志收受賄賂共計585萬餘元;濫用職權造成應上繳財政的1.6億餘元彩票業務費流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記者今天上午從北京二中院瞭解到,因癌症晚期,馮立志於3月27日被予以監外執行。

  公開資料顯示,馮立志1960年11月1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碩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副主任,曾任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福彩中心)副主任、中彩在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彩在線公司)董事長,住北京市昌平區;因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於2018年10月31日被留置,同年12月13日被取保候審。

  2019年2月26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刑事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馮立志有期徒刑12年,罰金10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馮立志有期徒刑6年,決定共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宣判後,馮立志不上訴,一審判決生效。在移送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告人馮立志患病,其親屬申請監外執行。經徵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意見,北京人民檢察院建議二中院予以決定對罪犯馮立志暫予監外執行。現扣除先前羈押的日期,馮立志的刑期應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36年2月13日止。

  經查,馮立志因患右肺腺癌Ⅳ期,右胸腔積液,癌痛(中-重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佈的《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的“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上述事實有北京市昌平區醫院出具的罪犯(社區服刑人員)病情診斷書、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出具的馮立志社會調查評估報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對法院暫予監外執行徵求意見回覆函等在案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據此,二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決定對罪犯馮立志暫予監外執行。

  個人“曲線”掌控國企

  中彩在線公司的股東包括:中福彩中心、北京銀都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銀都科技公司)和北京華運中興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華運公司)三家公司,其中中福彩中心佔股40%,銀都科技公司佔股33%,華運公司佔股27%。

  不過,《經濟參考報》此前報道,中彩在線公司總經理賀文通過控制的銀都科技公司和華運公司,使得中彩在線名義上爲國有控股,實際已被賀文個人“曲線”掌控。

  紅星新聞記者獲知,在馮立志案中,一位中福彩中心主任C某證實,賀文實際持有中彩在線公司60%的股份。

  賀文回憶,中彩在線公司提取的發行費,是根據三方股東簽訂協議確定的。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總行設立了一個歸集戶,由中彩在線公司代管,主要就是存儲省級福彩中心上繳的銷售額6%的發行費,以及未兌現的獎金等。

  中彩在線公司每月提取發行費前,要將銷售額的數據上報給中福彩中心,經中福彩中心審覈同意後,纔可以從歸集戶中將總佔比5%的發行費划走,另外的1%劃給中福彩中心。

  2010年的一天,馮立志在辦公室對賀文說,中彩在線公司5%的提取比例太高,引起了社會關注,鮑學全讓馮、賀二人討論一個降點方案。然而,馮立志卻暗示賀文拖時間,跟中福彩中心市場四部主任慢慢談,同時讓賀文把反對降點的理由準備好。

  連續三年違規分紅

  馮立志任董事長期間,中彩在線公司連續三年對股東分紅三次。《北京中彩在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歷年分紅情況》顯示,2010年度分紅比例爲25%,2011年度分紅比例爲28%,2012年度分紅比例爲28%,都由馮立志報送給中福彩中心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賀文描述,馮立志沒落實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也沒阻止他的分紅提議,而是在其利益輸送下,繼續爲他提供幫助,支持他的分紅建議,進而形成了中彩在線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將該決議拿到中福彩中心領導班子會上去研究,最後使這違規決議得以落實。

  賀文承認,沒有馮立志的幫助,提前分紅、提高分紅比例的方案,是不可能順利在中福彩中心領導班子會上通過的。

  據法院判決認定,2010年至2013年,馮立志明知中彩在線公司提取的彩票業務費應上繳財政,卻違反《彩票管理條例》等規定,同意中彩在線公司2010年至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並決定提交中福彩中心領導班子會研究通過,造成應上繳財政的1.6億餘元彩票業務費流失。

  在“效勞”的同時,馮立志亦有“索取”。馮立志說,賀文每年分得鉅額分紅,逢年過節也不來看他,他心裏不平衡,就以借的名義向賀文要了錢。

  妻子見到賄賂金條“嚇壞了”

  馮立志的犯罪時間集中在2010年至2013年間。第一次向賀文開口“借錢”,是2010年下半年,還是2011年上半年,馮的記憶已模糊,但他記得當時向賀文“借”300萬元。

  賀文回憶,2010年的一天,馮立志到他辦公室說,要在南四環買房,向他借錢。過了一個月,他湊了135萬元現金,裝在一個大的旅行箱裏,在馮立志辦公室給了馮。但這些錢被馮立志用於買股票、日常開支和借給他人用。

  2011年下半年,馮立志再次向賀文開口,“想在北四環單位附近買房,提出向我借錢,並要現金。”賀文說,他無法籌集這麼多現金,便通過在香港的親友給馮立志指定的賬戶轉款300萬元。

  除了收受現金,馮立志還收過賀文送的兩根金條。馮妻印象中,大約是2011年春節前,中福彩中心在中環假日酒店舉辦年會。下午五六點,喫飯前,賀文跟她說,“嫂子,馬上過年了,我帶了點東西,放馮主任車上吧”。

  “賀文給我一個紙質的手提袋,我將紙袋放進車後備箱裏。第二天晚上,馮立志把紙袋打開給我看,是兩根金條,我嚇壞了,讓他趕緊把金條還給人家。”馮妻回憶,馮立志說,他回單位看看,賀文要是給中福彩中心的領導都送了,他就不好辦了,然後把金條收起來了。

  據悉,馮立志所收的金條,是銀都科技公司購買的,每根重1000克,價格32.05萬元。

  幫女商人協調解決拖欠款

  除了賀文的賄賂,馮立志還收受華彩公司董事局主席、天意公司實際控制人劉婷的賄賂。

  法院認定,馮立志接受劉婷的請託,爲天意公司及時收回中彩在線公司應支付的合同款、繼續與中彩在線公司合作及不降低天意公司提點比例等事項上提供了幫助。

  2006年,天意公司與中彩在線公司簽訂了10年期的終端機使用合同。同年,天意公司50%的股權轉讓給了華彩公司。2010年左右,賀文拒絕簽字,拖延支付天意公司的使用費,爲難劉婷。後來,馮立志找到賀文,讓賀不要拖欠天意公司的使用費。

  劉婷說,她控股的天意公司向中彩在線公司提供供應及維護“中福在線”視頻彩票終端機的業務。她與賀文矛盾較深,賀經常對天意公司進行打壓和設置障礙,拖欠合同款。馮立志任董事長之前,中彩在線公司每次給天意公司付款都要拖延兩三個月。之後,在馮的幫助下,中彩在線公司基本都是按合同及時支付合同款。

  另外,2012年初,中彩在線公司與天意公司就提點問題談判,劉婷找馮立志做賀文工作,最終,中彩在線公司向天意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由原來的2%調整爲1.7%,維修工作改由中彩在線公司負責。

  “2010年,送錢一次10萬元;2011年,送錢二次20萬元;2012年,送錢四次50萬元;2013年,馮立志調到兒童收養中心,她飯後把裝有6萬元現金和茶葉的手提袋交給了馮立志。”劉婷回憶說,爲了和馮立志搞好關係,並對他的幫助和支持表示感謝,她先後8次給馮立志送了現金86萬元。

  在馮立志落馬前,中福彩中心原主任鮑學全、原副主任王雲戈、原主任王素英等多人已先後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稱,對中福彩中心領導班子違反《彩票管理條例》,集體研究同意中彩在線公司年度分紅,造成國有資產鉅額損失的14名責任人員予以嚴肅問責,其中對12人立案審查,對2人予以誡勉。

  另外,目前中福彩中心已經實現了對中彩在線公司的有效管控,收回了中福在線視頻型彩票發行銷售數據管理、開兌獎管理以及資金歸集管理等權限,中彩在線公司股權整改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綜合自:新京報、紅星新聞

  責編: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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