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你是女孩,妳會懂經痛。」這句話是錯的。
  員工K打來他今天要請生理假,主管E接的電話,電話那頭我聽不到,但這個現場主管E告訴員工K:「可是今天人不夠欸!我看一下等一下再打給妳。」轉過身後,是主管N在旁邊,他們討論著人手有多麼不足,有多麼不能讓他放假,我忍不住的說了「可是生理假只有知悉不知悉沒有準不準假的問題欸」,他們不以為意的說「但是今天人手不足,如果是你,你會讓他放嗎?」
  可是,生理假沒有讓不讓的問題欸.
  可是,我們並不是今天人手不足,明天也是。
二.
  「剛剛B打來說他要請生理假一天.他昨天明明就去喝酒他只是不想來上班吧!」主管C跟主管A抱怨.
  「是喔!他怎麼這樣?」主管A說.
  「我讓他調班了他還在我的班請,真的很誇張,早知就不要讓他調!」主管C繼續說我繼續聽。
  那一天我以為主管A會制止主管C在大家面前抱怨主管B,但是沒有;我以為不管是在跟誰一起搭的班請假都一樣,但是原來不是。
 
但是說到底生理假是女性員工的權益,所以身為主管應該瞭解「告知與請求同意是不一樣的」.至於人手不足的問題,就是考驗人力資源管理的能力了;另一方面,由於女性員工不需要提出證明,所以他可以騙你,但如果因此他經常騙你,你可以選擇不相信,你可以選擇資遣他,但不能不準假;至於公開的說員工是欺騙,並不會增加工作環境的品質,還會造成癮性的職場成本。
沒有一個員工希望自己被懷疑,也沒有一個感受自己有價值的員工會不想為工作付出,這是出自人性的.相同的,沒有一個新進的員工發現主管之間會有這些私下言論會感到舒服,所以無庸置疑地,人員流動結果是一個工作環境的直覺性指標。
最後付上生理假在法律上的權益根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僱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僱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我從來不懷疑當一個真正的管理者本來就很難,尤其是說服員工為你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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