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兒承認,面對網絡「起底」行為,《私隱條例》賦予公署的相關權力其實有限

反對《逃犯條例》引發大規模示威衝突,不少警員的個人資料及家屬身份被示威者及網民公開作欺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境外網站或通訊程式台發布「起底」所得的個人資料是否受《私隱條例》的規限。黃繼兒指,公署曾接獲與在外地註冊的網站或即時通訊平台公開發布個人資料的投訴,亦有透過主動巡查在相關網站及平台發現疑似「起底」個案而作出審查及跟進。

反對《逃犯條例》引發大規模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公署指,只要有關的個人資料是由或於香港控制,相關的「資料使用者」便受《私隱條例》所規限,姑勿論涉及的網站或即時通訊平台是在外地註冊或有關登記人在外地。若涉及外地,搜證和執法上自然會較本地個案複雜,包括所需時間一般亦較長。

黃繼兒承認,面對網絡「起底」行為,《私隱條例》賦予公署的相關權力其實有限。如要即時有效遏止此等行為,公署需增加權力,包括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向法庭申請手令進行搜查及檢取記錄及文件的權力、擴大法律協助計劃範圍,以協助因「起底」蒙受心理傷害的當事人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等。

儘管如此,公署自6月14日收到第一宗相關的網絡欺凌投訴後,隨著個案不斷增加,「起底」行為近乎成為一股風氣,公署遂於 6 月 28 日起,先後去信九個涉事的網上平台營運商,要求移除及停止上載不當的帖文,並在6月30日首度錄得成功移除相關帖文的通知;另於7月24日起成立專責隊伍,搜尋及巡查附有不恰當帖文的連結。

截至9月4日中午,公署曾45次去信涉事的網上平台,要求移除共1,058條連結,其中479條連結(即 45%)已被移除。公署會繼續要求有關平台移除其他連結,及對有關平台持續進行檢視。

公署極度關注「起底」及網絡欺凌對當事人以至社會所帶來的傷害,公署一直與警方緊密合作,包括第一時間把可能觸犯《私隱條例》刑事條文的個案交給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由 6 月 14 日至 9 月 4 日中午期間,公署共接獲及主動發現和審查 1,057 宗相關個案,並已轉介 692 宗個案予警務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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