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要注意,近期有个案例是被继承人甲君死亡前一个月,密集自银行帐户提领现金300余万元,经南区国税局查获,甲君在该段时期住院已失能卧床,无请假纪录,因此要求继承人补征遗产税26.5万余元。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13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举债、出售财产或提领存款,而其继承人对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不能证明其用途者,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仍然应列入遗产课税。

南区国税局提醒民众,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提领大额现金,继承人应说明资金流向及用途,并将取得的合法凭证或相关单据提供国税局查核,以免遭到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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