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一篇“告別買100平方米只得70平方米!住建部新規:住宅按套內面積算”的文章刷屏。文章稱,住建部公佈的一項新規徵求意見稿顯示,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

2月23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短短一句話,引起網友們熱議:

@擺渡人解讀:“告別買100平方米只得70平方米!這不就是取消公攤面積了嗎?”

@兩開花表示:早該如此!公攤面積貓膩多,交易實在不透明。

@課代表叫好:儘快實行是王道,老百姓立馬少掏錢。

但@苦逼社畜卻很苦悶:取消公攤房價漲,羊毛出在羊身上。

@珊珊反駁:房價漲跌無所謂,關鍵是要明明白白來消費。

……

顯然,這則消息讓喫瓜羣衆們吵成了一鍋粥。是這麼回事嘛,公攤終於要終結?

看起來是那麼一回事,住建部的文件這麼白紙黑字地寫着,而且字我們都認識,但是很遺憾,根本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住宅按套內面積算”不是取消公攤

首先,交易和計價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中國的商品房基本上是以建築面積計價,但是商品房一直也是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即任何一份合法的銷售合同上必須標明套內使用面積。

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不等同於住房按套內面積算。

其次,這份《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主要是設計規範文件,套內使用面積計價不在這份文件的管轄範圍之內。

如果真的要實施套內使用面積計價,要看另一份文件,即《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 88 號,2001 年)——這份文件至今有效,其第十八條明文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簡單說,此次的徵求意見稿本身只是一個工程設計規範,是管不到房屋銷售的,所以指望一個技術規範,就能解決我們大家都關心的一個話題,是無法解答的!

公攤面積貓膩多,尚無明確法規規範

明明很多媒體都理解錯了爲什麼還是熱度不減?因爲多數購房者都覺得“公攤”制度讓人委屈死了,坑到沒商量。

鷹眼鑑房去年發佈 文章,就指出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爲獲利,頻頻發生“買100㎡得70㎡”“140㎡秒變101㎡”等奇葩事件,公攤面積“貓膩”嚴重影響了羣衆的居住獲得感,例如以下各起全國各地大公攤的真實案例:

2018年,哈爾濱棚改安置小區東直家園業主反映,其回遷房公攤面積超大,一套108平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只有54平方米,公攤比率高達50%。

2010年,山東高密一樓盤,公攤係數達52%,號稱“史上最牛公攤面積”。

2013年,濟南誠基中心的業主們花費幾十萬購買的商鋪,公攤係數更高達65%。8平米的鋪面,連張單人牀都放不下,業主們直接上法院狀告開發商詐騙。

對於公攤面積的處理,由於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予以明確,使其成爲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很長時間裏公攤面積由於缺少標準,不僅會讓消費者購房時需支付更多購房款,還要多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成本。

取消公攤面積會怎麼樣?

竟然公攤有這麼多缺點,那爲什麼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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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居住面積變小,各種擁擠

我們都知道,重慶就是以套內計價,也稱無公攤城市,那其他城市爲什麼不學學重慶?

我們當然也支持全國都學重慶,按套內面積計價,這樣我們購房者買多少平方就得到多少平方,很直觀。但是,我們必須同時接受一個後果:房屋品質下降。

此話怎講?按套內面積計價,地產商就必須把套內面積做到最大化,公攤面積能省則省,這樣才能實現銷售金額最大化。省公攤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將新房品質下降就是“一切從簡”:

比如在同一樓層同一個單元內排布七八套住房,就是兩梯三戶跟兩梯八戶的區別;還有縮小走廊、綠地、停車位等共同區域;更有不良開發商會把牆體修得薄如蟬翼,嚴重降低房屋質量,讓購房者住在搖搖晃晃的房子。換句話說,連房屋質量、生活舒適度都無法保證了,那零公攤有什麼意義呢?你認爲省下來的錢,都得在質量、生活舒適度上給找回來。

擁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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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將引來各種問題

如果真的取消公攤面積,又會面對其他問題:

一是二手房可能上漲。以前按建築面積算房價,如果以後按套內面積算,毫無疑問,肯定會漲價。有人形象比喻爲,“帶皮核桃15塊1斤,核桃仁30塊一斤”。

二是如何處理先前買了公攤的業主?如果取消公攤,就先前的購房者不就虧大了嗎?難道要給補償嗎?怎麼給?誰來給?

三是房產稅。房產稅按哪種面積收?拆遷款,按哪種面積補?這些都涉及龐大的利益羣體,需要修改一系列的法律法規。

這正是公攤雖然屢遭抨擊,卻難以變動的重要原因。有專家表示,取消公攤是個巨大的系統工程,5年內可能都難見結果。

怎麼纔不被“公攤”坑到?

既然公攤短時間不能也不會取消,不想被坑的購房者只能豐富公攤知識,以免應對開發商各種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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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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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建築類型的公攤率各不相同

1、聯排、疊加別墅:1%—8%。

2、7層以下多層住宅:7%—12%。

3、7—11層住宅:10%—16%。

4、12—18層住宅:14%—20%。

5、18—33層住宅:16%—24%。

總結來說,項目樓層越高,公攤越大。樓層越高則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更多,所以公攤面積更大;公共設施、走廊越多,公攤就越大;同一棟樓裏一梯一戶、一梯兩戶和一梯三戶的公攤是不一樣的,典式樓和板式樓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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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公攤”不可信

一些開發商打出“零公攤”的銷售噱頭,以送露臺飄窗等方式,將送的面積“對衝”公攤面積。《房產測量規範》中對哪些面積要計入公攤已經有明文規定,因此真正意義上的“零公攤”住宅是根本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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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避公攤面積風險?

向開發商索取明確公攤數據。要求開發商給出明確公攤面積的數據,一般需要整棟樓的建築面積、樓內所有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屬於公攤的建築面積等等,方便購房者大致計算公攤面積,做到心中有數。

索要以及查閱有關資料。這些資料包括房屋的設計圖紙或者最終的設計方案、最終面積報告、關於公攤面積的數據及其計算方式和文件等。一般購房者可自行向有關部門(相關設計、規劃、測繪單位等)查閱,也可委託律師。

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標明有關於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具體條款,儘量約定好公攤面積的具體數字,也可在合同的附件寫明。如果在收房時發生糾紛,交易雙方可依據合同解決,最大程度上維護購房者自身的利益。

曾有網友調侃,《九章算術》發明兩千年了,中國人還是算不清自己的住房面積。雖然是調侃,雖然取消公攤是誤讀,但購房焦慮是真實的。買房市場中,購房者也並不是不允許公攤面積計算在房價內。既然取消公攤任重道遠,那就希望將公攤計算標準進行透明嚴格化的處理,減少開發商暗箱操作的空間,也能讓購房者們減少些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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