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才宏遠「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主任」

  文章|《中國金融》2019年第6期

  2018年,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在人民銀行黨委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人民銀行工作會議精神,立足集中採購中心實際不斷提升黨建工作,以黨建促業務,開拓進取,主動作爲,高質量完成一批重大重點採購項目;切實防範化解採購風險,繼續保持採購項目零有效投訴和人員零違紀,集中採購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爲人民銀行履職提供了有力的採購服務保障。

  開拓創新,提升採購效率與質量

  主動協調用戶單位,建立重大項目清單。爲確保人民銀行預算執行,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主動組織主要用戶單位召開項目協調會,建立重大項目實施清單,按照“年前簽約”“年前確定採購結果”等不同緊急和重要程度,逐一安排每個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採購項目穩步推進。

  堅持寬進優選,擴大供應商選擇範圍。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降低供應商准入門檻,擴大供應商可選擇範圍,確保採購項目充分競爭,有效提高項目競爭性和成功率。在確保採購需求依法合規、科學合理的前提下,積極與採購用戶部門協調,儘可能減少採購需求中關鍵性指標設置,減少對潛在供應商投標限制,擴大投標供應商範圍。

  整合同類項目“打包”採購,提高採購效率。在保證採購質量的基礎上,針對品目相同、需求指標存在較小差異的採購項目,創新採用採購文件“打包”採購的模式,如二代貨發採購項目、電子設備批量採購項目、金融城域網負載均衡設備採購項目、運鈔車採購項目等品目,同類型多個採購項目的商務文件只需編制1套,減少集中採購中心及各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文件編制環節的重複勞動,降低採購實施環節包括評審專家在內的參與各方出現差錯的機率,參與各方的工作效率均得到提高。

  2018年,集中採購中心共組織實施採購項目169個,資金節約率16.8%。完成重大、重點項目36個。其中,完成人民銀行系統運鈔車採購項目、人民銀行電子設備批量採購項目、反洗錢監測分析二代系統相關項目和銀行重大機具採購項目等,得到用戶部門好評,採購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採購效率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爲人民銀行履職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風險管控,防範化解採購風險

  有效防範圍標、串標行爲發生。爲貫徹落實人民銀行領導提出的“進一步預防圍標、串標風險發生”要求,集中採購中心重點加強採購評審環節風險管控,關注項目異常情況、供應商投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時防範圍標、串標風險發生。在某軟件開發服務採購項目中,項目預算720萬元,有兩家供應商的投標報價分別爲1.8萬元和5.18萬元,大大低於其他投標人報價,這兩家雖未中標,但在比對投標文件時發現,兩家超低報價的供應商“技術性能”評分項基本不得分,且投標文件與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部分內容異常一致,遂提請原評標委員會複議。原評標委員會經複議認定該項目存在異常,作廢標處理,有效防範了採購風險。

  妥善化解部分採購項目合同履約風險。一是穩妥處理某設備重大采購項目合同終止。2018年初,集中採購中心與中標供應商簽署某設備採購合同,合同額爲2000多萬元。該項目爲重大采購項目。集中採購中心接到供應商書面會商函,商討最終用戶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事宜。集中採購中心在面臨違約風險的情況下,從維護人民銀行利益大局出發,積極應對,深入瞭解情況,多次組織採購管理部門和用戶部門召開協調會,綜合研判利弊後提出可行性解決方案,與供應商進行多輪艱苦談判,最終與供應商簽署某設備採購合同解除協議,並依法對供應商進行相關違約處罰。

  二是及時處置批量採購項目供應商履約異常情況。在批量採購履約中,集中採購中心陸續接到分支機構反映部分批量採購項目履約中,供應商未提供合同約定的發票、到貨設備存在硬件配置不足、到貨設備型號與中標設備不一致等問題。集中採購中心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覈實並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最終用戶召開緊急會議,按照“防止問題擴大、保證預算執行、保證分支行使用需求”的原則內部統一思想。多次約談供應商上海總部高層,梳理履約異常原因,明確該供應商違約責任及應承擔違約處罰,要求其在確保人民銀行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緊急協調補救方案,限時完成補救工作;爲確保應急方案順利實施,成立由集中採購中心、科技司、供應商組成的專項協調小組,並建立24小時微信工作羣,明確緊急聯繫人,每日溝通執行進度及限時完成情況,逐項督辦應急方案的實施,對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及時發現立即解決。目前,該履約異常問題基本解決,保證了分支機構用戶的預算執行,滿足了分支行使用需求。

  妥善應對供應商質疑。在某平臺開發與實施服務的競爭性磋商採購項目中,集中採購中心在發佈項目成交公告後,接到未成交供應商對成交結果的質疑,質疑成交供應商的成交價格畸低,並認爲如果其價格合理,則其投標方案有嚴重不合理可能。集中採購中心組織項目原磋商小組對質疑進行答覆,但質疑供應商對答疑的意見不滿意,並書面要求對之前質疑的事項給出更有針對性的解釋。集中採購中心再次對磋商文件的相關規定和磋商過程進行認真研究分析,認爲磋商小組對評分細則中的客觀評分項目進行了主觀評價,且主觀評價過於隨意。但原磋商項目組仍堅持原有評分。在這種情況下,集中採購中心向政府採購主管部門(財政部)報告有關情況,重新組織該項目採購活動,避免了法律風險,保障了項目進度。

  明確審覈程序和標準,進一步增強集中採購規範性

  緊跟政策調整,修訂完善採購制度,優化操作程序。根據《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出臺《公開招標採購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操作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集中採購中心評審環節投標人資格審查工作,明確資格審查的程序和標準。該辦法在“第13屆全國政府採購監管峯會”上,被評爲2017-2018年度“全國政府採購創新制度”。

  加強採購需求審覈和指導,嚴把採購實施入口關。協調採購主管部門推動採購需求審覈由形式審覈向實質審覈轉變初見成效。建立採購需求審覈專家輔助論證機制。針對複雜疑難項目,採購標的如何明確具體以及相應的技術功能要求、服務驗收標準細化,供應商資格要求合乎法律法規邊界的判斷,針對這些問題,引入財政部政府採購專家庫相關技術、法律專家給予專業化指導。加強對用戶部門編制採購需求指導。通過電話諮詢、現場座談、需求調研等方式,幫助需求部門制定既滿足預算約束要求,實現其採購目的,又符合法律法規的採購需求,從而實現以採購需求的規範性保障採購結果的“物有所值”。

  業務培訓和研究取得成效

  持續開展“集採講壇”活動。2018年,集中採購中心繼續開展 “集採講壇”學習活動,已連續舉辦講座400餘期。“集採講壇”上,從主任到普通幹部職工,結合工作實際,交流學習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心得,分享業務實踐中的經驗,探討業務實踐中的難點。年初,集中採購中心開展“金點子—我爲中心建言獻計”活動,充分調動幹部職工主人翁精神。繼續開展“主任講黨課”“每週時事點評”“推薦一本書”等系列專題活動。通過持之以恆的學習,修煉內功,鍛鍊了職工綜合素質,達到了個人成長與單位發展共同促進的目的;營造了積極向上、風清氣正的氛圍,爲圓滿完成各項採購任務奠定了堅實的人文基礎和業務根基。

  深入開展業務調研,爲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根據派駐紀檢組轉發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集中採購領域存在風險和需要研究的措施》,對杭州中心支行轄區集中採購業務及其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調研,形成《從內部控制角度,防範人民銀行系統政府採購風險--以杭州中心支行轄區集中採購工作爲例》調研報告。對國稅總局集中採購中心調研,形成《赴國家稅務總局集中採購中心調研工作的報告》《關於人民銀行政府採購合同簽訂情況的報告——對比中央垂直管理集中採購部門》兩篇調研報告。

  開展人民銀行採購業務培訓。一是舉辦“合規 高效 防風險”的人民銀行總行採購業務培訓班。傳達2017年全國政府採購工作會議精神及下一步政府採購深化改革主要方向,解讀政府採購招標採購最新政策,通報2017年財政部集中採購業務考覈情況及集中採購中心2017年採購項目執行情況。二是舉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採購專業化水平”人民銀行系統採購業務培訓。邀請國家政府採購主管部門解讀最新政府採購政策,邀請同行採購專家分享採購操作經驗。組織各分支機構交流經驗,研討實踐中遇到的難點。三是舉辦了“開放 共享 公平”人民銀行採購業務國際研討培訓班。邀請國內外專家就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採購協定》(GPA)談判主要框架及我國政府採購當前GPA談判等方面內容授課,培訓班還就當前人民銀行採購實踐中的難點和當前政府採購制度改革背景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業務發展進行了交流研討。

  彙編出版人民銀行系統採購業務論文集,推動人民銀行採購業務理論研究。面向人民銀行系統、金融行業同業開展以“加強專業化建設 提高採購服務質量”爲主題的集中採購業務徵文活動,彙編出版人民銀行採購業務論文集。徵文活動極大地促進了人民銀行系統對集中採購業務的研究,集中採購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各級行的重視。

  推動金融行業採購業務研討交流與協作

  集中採購中心作爲中國金融學會金融採購專業委員會(簡稱“金採委”)理事長單位,積極推動金融採購制度改革和金採委及行業事務工作。2018年3月,財政部修訂印發《國有金融企業集中採購管理暫行規定》後,指導舉辦兩期金融採購實務培訓班和一期金融採購高級研討班。培訓內容涉及從審計角度深度解讀《國有金融企業集中採購管理暫行規定》、金融採購需求管理、全生命週期供應商管理等內容。加強機構間學術交流研討,編印出版《金融採購》內刊5期,字數總計達到了32萬字,發行量達到1.5萬冊。

  (責任編輯 張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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