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是中國歷史經濟高度繁榮的代表時期之一,同時也是文化事業大繁榮的時期,因此,宋代的文人雅士居多。因此,這個時期文人墨客們,流傳下來許多經典文化與傳統民俗。

  一、宋代賞花習俗

  宋代文人與普通人都有賞花的習俗,每當春暖花開時節,城裏的男男女女就“爭先出城探春”,結伴賞花。《東京夢華錄》就記載了當時園圃之多和花開之盛,這是高雅文化的代表。

  司馬光在洛陽曾建“獨樂園”,蘇軾寫詩作了描述:“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中有五畝園,花竹秀而野;花香襲杖履,竹色侵盞 ”,形象地寫出了獨樂園的樸野之趣。

  大詩人陸游宦遊入蜀,花開時節四處遊園賞花,“看花南陌復東阡,曉露初幹日正妍。走馬碧雞坊裏去,市人喚作海棠顛。”表現了詩人悠然閒適、盡情享受春光的喜悅之情。

  詩人穆修巧借遊園給了佔有園林之勝的貴侯們以辛辣的諷刺“名園雖自屬侯家,任客閒遊到日斜。富貴位高無暇出,主人空看折來花。”侯家坐擁名園,卻無暇遊賞,只看折下的花。富貴使他們無從接近大自然,也就失去了造化賜予人類的美的享受。

  宋人在典禮、宴慶、佳節、出遊時有簪花的習俗。簪花又稱插花、戴花,本是重陽登高習俗,“簾前柳絮驚春晚,頭上花枝奈老何”,寫的是蘇軾在杭州賞花插花的情景,發出了春光易逝、人生易老的感慨。

  賞花、簪花的習俗促進了鮮花貿易,書載洛陽、揚州、成都等都有花市。汴京、臨安等還有沿街叫賣的花販。如方岳的《湖上》:“今歲春風特地寒,百花無賴已摧殘。馬滕曉雨如塵細,處處筠籃賣牡丹。”

  二、宋代服裝民俗

  宋代的服裝多承襲唐代,只是與傳統的溶合做得更好,給人的感覺是恢復中國的風格。一般百姓多穿交領或圓領的長袍,做事的時候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帶上,衣服是黑白兩種顏色。

  宋代對士、農、工、商的服飾,限制極爲嚴格。孟元老《東京夢華錄·民俗》記載:“其賣藥賣卦,皆具冠帶。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似懈怠,衆所不容。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謂如香鋪裹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事,即着皁衫角帶不頂帽之類。街市行人,便認得是何色目。”可見,在宋代,除從服飾上可以看出等級差別外,還可以看出他們所從事的行業。

  北宋初年,曾對各級官員的服裝色做出嚴格的規定,如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硃色,七品以上穿綠色,九品以上穿青色。至於普通百姓,就只能穿黑白二色。

  宋朝服飾特點的歷史變化,從王朝初年的簡樸到王朝末年的奢侈,一方面表明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統治階級的日漸腐朽,這個從宋代的《清明上河圖》可以看出。

  宋代的服飾中明顯地反映了少數民族的影響,朱熹說:“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領衫,靴鞋之類,先王冠服掃地盡矣。”這是長期以來民族交往和民族融合的結果,也是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起到了豐富人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作用。

  三、宋代北方少數民族的民俗

  契丹人見面,不作拱手打揖之禮,不像漢人相互間點頭哈腰的,甚至有話沒話的亂搭訕,而是兩手相交於胸前,相互間不搭聲,以交手禮而致問候,擺完這個造型後,各走各道,毫無費話可言,契丹人叫做“相揖”。

  在北方少數民族政權中,也流行“杖責”,上至宰輔和王公貴族,下至各級官吏,作奸犯科者亦不能免杖,不過宋朝官員確實優越,而刑不上大夫確實也做到了,皇帝即使對官員再不滿意,宋朝三百年間也沒打過屁屁。

  北方少數民族婚姻風俗,胡人娶婦於家,如果其丈夫不幸身死,不會象中原漢人一樣將女人遣送回家,而是讓兄弟子侄輩得以續聘,甚至出現了兒子娶其繼母的情況,全然不知道禮法,而漢族人則斷不會做此禽獸之舉。

  更讓宋人忿忿不平且難以理喻的是北方這些民族每逢正月十六日這一天,是官方默許的偷盜之夜,是爲“放偷”,平常人家若不留意,則衣裳、器具、鞍馬、車駕等物被人名正言順偷盜,等過些時日,主人知其所在,則以酒食、錢物贖回。

  更有甚者,平常人家女子隨家人野外遊玩,或者其家居住荒郊偏僻之處,青年女子就會被男子擄掠,過段時間,這些女子就會悄然回家,並將經過告知父母,男子則以彩禮聘娶其女,這可能是契丹和女真版最早的“偷情”和“試婚”了。

  總之,宋代300年來,華夏民族始終被北方的契丹族和女真族所侵擾,宋代文人心中鬱悶;也許是宋朝人始終以天朝大國自居,看不上這些荒野蠻族的風俗習慣。但是這些異域風俗文化也不斷與中原文化互相滲透,各位看官,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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