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化 (1704-TW) 今 (10) 日召开股临会,荣化大股东、同时也是前董事长的李谋伟发表公开信,信中提及自己从高雄气爆案发生后,一路以来的心路历程,并说今年 5 月高雄地方法院针对气爆案的重刑宣判后,透过 KKR 股份转换案邀约,可让全体荣化股东一同获利出场,是可向股东们交代的良好方案。

荣化在今日的股东临时会上,通过与国际投资机构 KKR 旗下 Carlton 公司在台设立的楷荣投资公司进行股份转换案,与申请撤销公发等 2 案,虽然前董事长、同时也是荣化大股东的李谋伟并未出席,但他也对外界发表自己的公开信。

李谋伟信中提及 2014 年 7 月高雄气爆的发生,是他「一生无法想像也无法忘记的灾难,彻底打乱了原本的人生计划」,他唯一能做与应该先做的,是面对气爆下的受难者,帮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与金钱上的补偿,使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而 4 年下来,也有许多人与他成为好友,互相鼓励前进。

在与灾民的和解告一段落,李谋伟在 2017 年 8 月辞去董事长一职,而今年 5 月 31 日,高雄地方法院针对高雄气爆事件判决李谋伟及其他 5 位同仁 4 年有期徒刑,在今年已 63 岁、届退休之龄的情况下,加上历经一位同辈家人骤逝、第一个孙女刚出生,若自己只顾在事业上冲锋陷阵,不顾坐牢的可能风险,万一刑责确定,「金钱与名利于我又有何用?」

李谋伟表示,荣化未来几年将处在高雄气爆民事诉讼的利空,如何让股东们持续获得股利,公司如何获得资金挹注与业务拓展机会都是问题。在 KKR 依企业并购法提出的股份转换邀约后,「让我们一起自荣化获利出场,应该是我可向股东朋友们交代的良好方案」。

李谋伟也在信中提及若股份转换案完成交割后,自己打算出售荣化股份收入,偿还银行借贷与弥补家族投资损失,除降低负债让年迈母亲安养晚年外,也透过基金会培养台湾未来人才、投资更多台湾与全球各地新创公司。

以下为李谋伟公开信全文:

各位亲爱的股东及媒体朋友:

在李长荣化工公司面临重大抉择的时刻,我首先要特别谢谢股东们对荣化公司的长期支持。

我知道股东们、主管机关与媒体朋友对于荣化与 KKR 的股份转换案都相当关心,但因本案交易所涉工作繁多,有的是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才须办理、有些还在与银行协商、也有的涉及家族公司的财务安排与法令遵循,以致未能即时满足大家的疑问,实感抱歉。但我已就各界所关心的相关问题的最新进展,尽力透过 KKR 通知荣化公司办理公告在案,期使大家获得充分的资讯。

李长荣集团已经经营事业超过 100 年,而荣化是我父亲于 1965 年设立,于 1977 年上市,有许多股东不离不弃地支持我们整整 50 年了。1982 年,我应父亲之命放下手上的工作,自美国回到台湾加入荣化;2004 年我从过世的父亲手上接下了董事长的担子,直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卸任。35 年来,我几乎不眠不休的工作,希望完成我们父子俩共同的心愿,让李长荣化工成为成世界级的化学公司。

然而 2014 年 7 月 31 日深夜的高雄气爆事件,是我一生无法想像也无法忘记的灾难,彻底打乱了我原本的人生计划。但我唯一能做、且应该先做的是,抛开荣化与我个人是否应负法律责任的争辩,鼓起勇气面对气爆下的受难者,协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及金钱上的补偿,使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四年下来,许多人与我成为好友,我们经常互相鼓励前进。

在灾民的和解告一段落后,我选择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高雄气爆事件已届满三年)辞去董事长一职,实现了多年来「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的理念,将荣化的经营交给我培养多年的经营团队。同时我开始为退休后的生活做准备,花更多时间与家人相处以及陪伴我年迈的母亲。

今年 5 月 11 日,高雄地方法院针对高雄气爆事件判决我及其他五位同仁 4 年有期徒刑,对我个人及荣化均无异雪上加霜。相信各位股东朋友未曾经历如此晴天霹雳、一睡醒来面目全非的遭遇。尤其,今年我已 63 岁,已届退休之龄,我一位同辈的家人才在前一段时间突然过世,而我的第一个孙女才刚出生。如果我一如往昔只顾在事业上冲锋陷阵,不顾坐牢的可能风险,万一刑责确定,金钱与名利于我又有何用?

高雄地院的重刑宣判,使我决定卸下荣化大股东身分及对荣化的牵挂。但我所挂念的是,荣化未来几年将处在高雄气爆民事诉讼的利空之下,股东们如何持续获得股利?荣化公司如何获得资金挹注与业务拓展机会?经营团队需要加入什么样的伙伴才能因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局势与市场竞争?

经由顾问的引荐及分析,我深信 KKR 依企业并购法对荣化提出的「股份转换案」邀约,让全体股东(包括我及我的家族成员)以同样的价格(而且超过五年来的最高股价),出售荣化股份予 KKR,让我们一起自荣化获利出场,应该是我可以向股东朋友们交待的一个良好方案。

KKR 是一家拥有 42 年历史的国际投资机构,以协助企业经营团队创造价值著称。由 KKR 来带领荣化经营团队打国际杯,让我专心面对高雄气爆刑事案件的审理,是目前我理当全力以赴的事。至于我接受 KKR 的邀请,成为不必站在第一线且未具主导权的 KKR 辖下股东,一方面是因为 KKR 希望借由我的协助,以期快速取得荣化经营团队的奉献心力;另一方面也因为我有责任协助荣化的经营团队及员工,使他们在 KKR 主导下获得照顾与成长,让台湾的企业与人才在世界舞台上发光。

由于 KKR 依照股份转换交易向荣化股东付款的日期,预计在今年 12 月间才会发生,因此针对上述参与 KKR 辖下公司的投资,我必须先向银行筹借一笔金额不小的股款,还须与 KKR 依持股比例共同负担约美金 8 亿 7 仟万元之银行融资及相关费用。而且,KKR 已表示,投资后的五年内不会分配股利;KKR 辖下的股份也将因欠缺流通性且无法变现。此等财务风险,对我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虽然如此,鉴于 KKR 的股份转换案可以给各位荣化股东有个溢价出售股票的机会,我因此认为,不妨将「股份转换案」交由荣化股东会来决定是否进行?

如果荣化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转换案、且经主管机关核准,有异议的股东可以依法可以透过荣化请求法院裁定一个合理的股份出售价格。这是 2015 年立法院修正企业并购法时,为异议股东妥为思考的良善机制(就此点而论,我们的企并法比香港法更保护小股东)。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股份转换案能够完成交割,我打算利用出售荣化股份之收入,弥补家族之前数十亿元的投资损失,也计划向银行偿还因为投资绿能及创新事业而借贷的数十亿元。我希望借由降低负债,可以让年逾八十的家母放心地安养晚年。同时也能实现我年轻时无法履行的梦想:透过基金会培养台湾未来的人才、拓展他们的国际视野;以及投资更多台湾与全球各地新创企业,鼓励年轻世代以企业家精神改变世界。

总之,「股份转换案」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荣化全体股东的决定。无论股东会的决议如何,身为荣化公司创办人家族的成员,我都要向各位股东朋友致上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大家长久的信任与支持,感恩大家陪同我工作了 35 年的荣化走过晴天与风雨。

我也要借此谢谢主管机关与媒体朋友最近及过往对于荣化及我的诸多指教。我很认同媒体援引的投保中心邱董事长所说的一句话:「我们希望 KKR 与荣化的股份转换案会是台湾企业并购的良好典范」。

敬祝大家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李谋伟 写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清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