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抵费地」?何谓「抵价地」?傻傻搞不清楚?

抵费地与抵价地.jpg

不动产经纪人笔记资料

(一)定义

抵费地:指的就是当实施「市地重划」时,重划区内土地所有权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以其未建筑土地,折价抵付应行负担之工程费用,重划费用及贷款利息之土地。

抵价地:指「区段征收」土地之地价补偿费,土地所有权人于征收公告期间内,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征收土地应领之补偿地价,申请以征收后可供建筑使用之土地折算抵付之土地之谓。

(二)「抵费地」及「抵价地」之比较:

1.原因与主体不同:

(1)抵费地-是参与市地重划之土地所有权人,以重划区内未建筑土地,折价抵付重划负担之土地

(2)抵价地-则是区段征收被征收土地之所有权人,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征收土地应领之补偿地价,申请以征收后可供建筑使用之土地折算领回之土地

2.计算方式不同:

(1)抵费地-由参与市地重划之所有权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负担。

(2)抵价地-由征收机关,按被征收所有权人应领补偿地价与区段征收补偿地价总额之比例计算其应领之权利价值,并以该抵价地之单位地价折算之。

3.面积比例不同:

(1)抵费地-抵费地与公共设施用地负担之合计面积,以不超过各该重划区土地总面积百分之45为限,但经土地所有权人半数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积超过区内私有土地总面积半数之同意者,不在此限。

(2)抵价地-抵价地总面积,以征收土地总面积百分之50为原则,其因情形特殊,经上级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于百分之40。

4.强制性与否不同:

(1)抵费地-属强制性,即参加市地重划之土地所有权人,对重划负担,应以重划区内未建筑土地折价抵付,如无未建筑土地者,始得改以现金缴纳。

(2)抵价地-属任意性,即区段征收之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应领之补偿地价,得于公告期间内改为申领抵价地,如未申请者,亦无不可。

5.增值税之减免不同:

(1)抵费地-迳行登记为直辖市,县(市)有,由中央主管机关办理者,登记为国有,故于再行出售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抵价地-发交土地所有权人领回,于领回后第一次移转时,得减征增值税百分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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