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对于不得抵扣的进项有专门规定,不在规定的不得抵扣之列,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 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并没有「不征税」项目。

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凡是税法没有规定的禁止事项,纳税人均可以享有。因此,不征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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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不征税收入还是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不征收增值税就不存在抵扣增值税。增值税抵扣只有增值税专票进项才能抵扣。没有增值税支出进项票做入成本就可以了,降低企业所得税应税额。


不可以,增值税是链条税,不征也就不能抵


有销项的事项才能抵进项。


不征税增值税与免税同理,一般都是先征后退。50%或者100% 当然可以抵扣。


不能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一般和进项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不征税,增值税不确认收入,会计上记账也是预收账款,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当然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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