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圖/記者徐斌慎攝)

▲蘇貞昌。(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2日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法務部表示,希望藉此鼓勵及保護民眾勇於舉發貪腐,提供安心吹哨之保護措施、型塑揭弊者正面形象的價值觀,並建構貪污零容忍的社會氛圍,以達到促廉反貪目標。

草案重點包含保護揭弊者權益最大化,各主管機關得依各專業領域及機關資源提供揭弊者優於本草案之保護,透過不同法規保護措施交織,提供揭弊者更綿密而完整之保護。另為有效嚇阻對揭弊者施以報復性行為,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時,從重處罰,且不同類型之行政罰可併罰之。

針對重視工作權保障,正視職場霸凌,草案對工作權的具體保護措施包含回復職務、工資補發及損害賠償等請求權,更將故意揭露揭弊者身分而排擠或孤立的職場霸凌行為,也列為不利人事措施之一,正視職場霸凌可能造成的傷害,應給予揭弊者精神上損害賠償之請求權。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揭弊者保護是促廉反貪的重要機制,同時也為回應社會各界期待,彰顯國家對廉能政府的重視,草案明定公私部門揭弊範圍、程序及揭弊者權益保護等規範,鼓勵勇於揭發弊端、協助打擊不法的民眾,同時有助保護揭弊者工作權益不受侵害、生活不受影響,他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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