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再回應扔「三文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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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2016年時,涉以「臭魚三文治」襲擊時任特首梁振英,卻誤中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之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3周。吳文遠不服定罪上訴,前日獲高院法官裁定上訴得直,定罪刑期一併撤銷。

梁振英出席活動時,直接向傳媒再回應吳文遠脫罪。

現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繼昨午在其facebook專頁就案件作回應後,今早再面對傳媒回應事件,重提昨日在fb的說法,並指過去每遇上遇襲情況,自己都完全配合警察的調查,及司法機關的審訊,不存在控方遷就他的情況,因此認為法官在這案中,完全不需要提出「如果」,也不需要作出揣測。

梁振英今日再回應吳文遠脫罪。

梁振英昨午在其facebook專頁就案件作回應時表明,在吳文遠案中有出庭作證,當時傳媒有廣泛報道,因此不存在於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

吳文遠獲法官裁定他上訴得直。

梁振英的帖文指,「吳文遠被控襲擊案上訴得直,據報章報道:法官在判案時指:『如控方因梁當時的特首身份,為避免傳召梁作為控方證人,而選擇檢控吳襲擊劉(署理總督察),那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法官這句『如果』成為傳媒報道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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