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迪指,有關宣誓的基本法104條,對象不包括鄉郊代表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上週報名參加明年1月元朗八鄉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朱凱廸下午再收到選舉主任來函,並在傍晚回覆選舉主任,指無權力提出有關自決、港獨問題。

朱凱廸指,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並無要求代表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有關宣誓的基本法104條,對象亦不包括鄉郊代表。朱凱迪認為,選舉主任的提問是要他明確反對其他參選人的港獨主張,是超出條例要求。

朱凱廸認為選舉主任無權力問港獨問題。資料圖片

選舉主任要求朱凱廸晚上8時前回答「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以及是否同意作為鄉郊代表參選人「不能夠以任何方式主張香港獨立」。

參加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還有楊金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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