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議下,執行了焚書,旨在打擊士人議政的風氣和實行愚民政策。第一,焚燒指定史書,除秦記錄的史書統統燒掉;第二,燒毀民間禁書,除博士掌管收藏外,民間的指定圖書(《詩》、《書》以及諸子百家著作)統統燒毀;第三點,說明懲罰措施,談論《詩》、《書》的殺頭,借古諷今的滅族,官吏知情不報者同罪;第四點,限定燒書時間,勒令三十天內完成;第五點,保護指定圖書,醫藥書、占卜書、農用書統統保留;第六點,指定法令老師,若有人學習法令,只能拜官為師。

所以秦始皇焚書主要打擊的儒家,法家和道家基本上沒有波及,實用性圖書也沒有受到打擊。即便許多儒家經典在當時沒有保留,但依靠儒生的口口相傳。在西漢得到修復,因為口頭流傳,造成很多錯亂和遺漏。例如《書經》出現了兩種本子,《詩經》有三種,齊地流傳的《論語》與魯地不同,《春秋》有數家之多,其他的典籍更混亂。後來劉向父子校閱整理將三萬三千九十卷書分為七類,編成《七略》。

其實,中國古代鉅著主要毀於南北朝時期,梁元帝焚書纔是毀了中華文明的精華。


其實並沒有毀掉多少巨典,焚書坑儒只是始皇針對的對秦帝國的統治有威脅的少部分的人,而且也不全是儒生,利用文字對始皇的詆毀。雖然事情是錯的,但是對於當權者來說,卻又是再正確不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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