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時期,蒙古人統治中原後,將中原土地上的百姓劃分爲四種,分別爲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漢人和南人基本等同於奴隸。元朝律法《元典章》規定,蒙古人打死一個漢人,只需要杖刑,之後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即可。而漢人和南人如果毆打蒙古人,則必須要處以死刑。另外在《通制條格》中,元朝政府規定,蒙古人可以隨意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報。

  朱元璋在奪取江山的過程中,採取地是自南而北的策略,他也是歷史上唯一一個從南方打向北方,然後建立大統一政權的皇帝。朱元璋當時兵強馬壯,再加上李善長、劉伯溫、常遇春、徐達和藍玉等文臣武將的助力,朱元璋的軍隊一鼓作氣將元朝皇帝趕到大漠去了。元朝的主力雖然被消滅了,但是留在明朝殘餘勢力依然強大,擺在朱元璋面前的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對於願意返鄉的蒙古人與色目人,明朝允許他們返鄉,不願意返鄉的則留在當地生活;爲了促進民族團結與融合,朱元璋要求蒙漢通婚,於是大量蒙古女子嫁給了當地漢人。其次是在語言等日常生活習慣上進行了規定,要求蒙古人講漢語,穿漢人服裝,一律禁止穿戴蒙古族服飾。對於堅持頑抗的北元勢力,朱元璋則狠狠的打擊,一點不手辭手軟。

  朱元璋的這個改變我覺得也是在提升漢人在蒙族人眼中的地位,不讓他們再把漢人當作低等人。並且通過通婚淡化他們的血統,對蒙古族人進行漢化。看到這些不得不佩服朱元璋的智慧。他的目的是明確的,我想也正是他這樣的特點,纔爲大明朝奠定了三百年的基業,明朝的每一位皇帝也都把他當作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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