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公安部迴應“鴻茅藥酒”事件:啓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

公安部發布通告,稱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藥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啓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覈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內蒙古檢察院通報“鴻茅藥酒”事件: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

“內蒙古檢察”微信公號4月16日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彙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爲,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最新進展

譚秦東辯護律師:正在趕往涼城辦取保候審手續

4月17日下午,在內蒙古自治區檢方針對“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發佈通報稱,經研究認爲,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剛剛,譚秦東的辯護律師胡定鋒接到檢察院的通知稱,可以辦取保候審手續,把人接走。目前,胡律師正在從呼和浩特趕往涼城縣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

胡律師表示,他早上剛跟譚秦東會面,結束後,下午就到呼和浩特了。據譚秦東說,昨天檢察院對其進行提審,主要問了他爲什麼起《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這樣的標題,爲什麼發這篇文章,還問了是否有人給他錢讓其寫這篇文章。譚醫生稱是出於醫生職業道德,瞭解鴻茅藥酒虛假廣告宣傳的情況,希望給老年人消費羣體提個醒,並稱寫文章是自願的,沒人給錢。提審後,檢察院並未給出反饋。

>>此前報道

中南大學校友總會聲援“鴻茅藥酒事件被捕醫生”

4月17日9時許,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官方微博@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就“我校校友譚秦東醫生因發表網帖稱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捕”一事發布《聲明》。

《聲明》指出,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對此次事件深入瞭解後,認爲有以下幾個不妥的地方:1、譚秦東醫生是否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2、鴻茅國藥有限公司的損失是否與譚秦東醫生髮的網帖有直接因果關係。3、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問題。

中南大學校友總會表示,關於出現的諸多質疑,希望相關部門能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對此事進行調查、確證,並及時公佈進展。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將持續關注本次事件進展。我們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也希望中南的每一位校友都能爲社會,爲人民服務。

此外,@中南大學校友總會曾在4月16日晚間轉發@涼城縣公安局4月15日所發的“鴻茅藥酒”聲譽被損害案已移送檢方審查起訴的消息並稱,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在此聲援校友譚某,也將持續關注譚某被抓事件,希望涼城縣警方能夠給出足夠的證據證明鴻茅國藥有限公司的損失與校友的網帖有直接關係。

@中南大學校友總會表示,“中南大學培育人才,是爲了服務社會、服務人民,而不是爲了讓校友不明不白地被抓起來。”

不過,該微博之後被刪除。

譚秦東被警方帶走的地方

>>事件回顧

醫生吐槽鴻茅藥酒爲“毒酒” 涉損害商譽被跨省抓捕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藥酒 是“毒藥”。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涼城縣公安局於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經查《中國神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系廣州譚某所寫,並在網上進行大量傳播,譚某的行爲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涼城縣公安局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月25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其逮捕。

鴻茅國藥方報案稱受網帖影響:公司損失利潤140餘萬
涼城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的受案登記表顯示,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一員工受公司委託報案。該員工稱:
近期多家公衆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經偵大隊的一份材料辦案說明顯示,報案內容涉兩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黃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雪球每日最熱”的文章,一篇是來自南京藍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譚秦東所發文章。經調查取證,警方認爲,前者不構成犯罪。
據相關詢問筆錄稱,受“毒藥”一文影響,在深圳、杭州、長春三地,共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這兩家公司爲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兩公司分別退貨14000瓶、43200瓶,涉及貨款827000元、2983392元;7名市民分別要求退貨一箱、12瓶、8瓶、6瓶、1瓶、1瓶、1瓶。
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會計鑑定書》做鑑定結論稱,若兩家醫藥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藥酒方能贏得淨利潤1425375.04元。
1月5日,涼城警方從“美篇”所隸屬的南京藍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調取了譚秦東的註冊ID號(12874477)、手機號。該公司負責網上信息發佈的副總經理稱,譚秦東的網帖“沒有明顯違法犯罪的內容,可能有一些侵權誹謗情節,但這不屬於公司的審覈範疇。”
1月10日,譚秦東被涼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譚秦東被執行逮捕。
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作出《起訴意見書》稱,依法偵查查明:
譚慶東在微信羣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羣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起底“鴻茅藥酒”

鴻茅藥酒此前違法次數多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公開資料顯示,鴻茅藥酒的生產商爲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註冊資本爲7500萬元。2006年底到2007年4月份,公司全資收購了內蒙古涼城縣鴻茅藥酒廠後,2008年鴻茅藥酒銷售額突破億元。

媒體報道稱,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已經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多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與違規停售相呼應的是鴻茅藥酒連年上漲的銷售額和涼城縣“納稅大戶”的模範口碑。從公開信息來看,鴻茅藥酒長期被當地政府當作一張地方名片。

據米內網2016年中國城市零售藥店終端競爭格局數據顯示,鴻茅藥酒2016年零售藥店終端(包含實體藥店和網上藥店兩大市場)銷售額約爲16.3億元,在中成藥市場上僅次於東阿阿膠。

根據涼城縣人民政府官網的公開信息,2016年1-10月份,全縣財政收入累計完成89019萬元,完成年度預算數121698萬元的73%,同比減少9233萬元,下降9%。在國稅部門,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公司上繳稅收2680萬元(其中:上繳消費稅1447萬元,上繳增值稅1033萬元,上繳企業所得稅200萬元),同比增加603萬元;在地稅部門,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上繳稅費393萬元(其中:營業稅1萬元,個人所得稅46萬元,房產稅24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24萬元,印花稅8萬元,城鎮土地使用稅116萬元,教育費附加收入74萬元)。

2017年6月29日,鴻茅藥酒正式入選“國家品牌計劃”。烏蘭察布市副市長王心宇在致辭中指出,今年(2017年)烏蘭察布儲備上市企業有18家,鴻茅藥業位列其中 ,而且有望在兩年內在深交所掛牌,“鴻茅藥業上繳各項稅金3億,解決就業崗位數百個,爲烏蘭察布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2018年,鴻茅國藥再次入選“CCTV·國家品牌計劃”。

2017年7月27日,在住建部公佈的第二批全國特色小鎮中,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岱海鎮的老字號鴻茅藥酒產業出現在了入選名單上。

2018年1月16日,在內蒙古涼城縣教育扶貧資助基金捐贈儀式上,鴻茅國藥作爲涼城縣的龍頭企業,向教育扶貧基金捐資100萬元。

在多個新聞通稿中顯示,鴻茅藥酒一直在“以中醫藥產業帶動地方扶貧,實現區域經濟發展”,旗下黃金產品鴻茅藥酒內含67味中藥,其中肉蓯蓉、黃芪等多味名貴中藥材,分別採購自阿拉善旗、杭錦旗、武川縣、多倫縣等內蒙古自治區的多個經濟欠發達地區。

一年廣告投放額過百億  計劃兩年內上市

鴻茅藥酒是藥不是酒。在這次輿論發酵之前,這一事實並不像鴻茅藥酒的名聲那樣家喻戶曉。

一羣老人面色紅潤地講述鴻茅藥酒的多種好處,這樣的廣告畫面在鴻茅藥酒歷年的廣告片中屢見不鮮,宣傳片中顯示:“風溼骨病怎麼辦,每天早晚喝鴻茅;腎虛尿頻怎麼辦,補腎強身喝鴻茅;脾胃虛寒怎麼辦,健脾養胃喝鴻茅;氣虛血虧怎麼辦,補氣補血喝鴻茅。六十七味藥材好,呵護爸媽更周到!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

新《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而作爲非處方藥的鴻茅藥酒,記者注意到,在宣傳片中,相關字樣出現的並不明顯,白色字體很小,出現時長也短,截圖後仔細閱讀。方可看到上面寫有“兒童、孕婦禁服;陰虛陽亢者禁服;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不良反應,尚不明確”。

鴻茅集團總經理段炬紅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藥酒養生文化是中國酒文化和中醫藥文化的完美結合,也是鴻茅品牌文化的本源。”

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 MI)數據,2016年中國電視廣告投放額排名中,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以150.6億元投放額居首位。

鴻茅藥酒掌門人鮑洪昇曾獲選內蒙古年度經濟人物

從“護腎寶”起家的“鴻茅藥酒”實控人鮑洪昇

鴻茅藥酒大手筆的廣告投入和銷售額的逐年提高背後,離不開一個人其背後的操盤者鮑洪昇。

公開資料顯示,在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中,鮑洪昇持股比例爲25.03%,爲第二大股東。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爲內蒙古鴻茅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後者持股48%。鮑洪昇爲內蒙古鴻茅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爲52.46%。

天眼查顯示,與鮑洪昇利益相關的公司有23家,其中他作爲法人的有13家、作爲股東有10家、作爲高管有20家。這些公司大多爲醫藥類企業,也有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貿易和投資公司。公司進化論注意到,這23家公司中,有5家被註銷或吊銷。

2000年,鮑洪昇被《動銷醫藥》、《銷售與市場》雜誌評爲“新千年最優秀十大營銷人物”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鮑洪昇在營銷方面的確頗有成就:1996年,作爲“護腎寶”品牌全國總代理,首創“全程服務營銷模式”,短短三個月,“護腎寶”火爆全國,成爲當年補腎類產品國內第一品牌;1997年,獨家代理“美福樂”系列減肥產品,創造了連續兩年減肥產品國內銷售第一的成績;1999年,與“婷美”公司共同開發“婷美”保健內衣,獨創“把產品特點變爲消費需求”的營銷模式,使“婷美”在兩年內成爲國內唯一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在鮑洪昇的這些成功案例背後,也像鴻茅藥酒一樣曾觸及紅線。比如,“美福樂”系列減肥產品曾被重慶、四川、遼寧等地是食藥監督部門發佈違法廣告通告,理由是“它們在廣告中對自己的產品效果過分誇大,與實際情況不符,因此登上黑榜。”

>>媒體評論

犯鴻茅藥酒者 怎能雖遠必誅?

如果涼城縣警方是基於鴻茅藥酒在地方經濟中的重要性,才實施跨省抓捕的話,顯然不止是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更是膚淺地理解了"親""清"的政商關係。

今天,政府可以動用公權力來抓捕所謂的造謠者,明天就可以動用稅務、工商來擠垮所謂的競爭者。這不是對地方企業的保護,而是對地方法治環境的戕害。畢竟,營商環境最根本的保證還是法治。

警權動用應當謹慎 跨省抓捕一名醫生真的妥當?

警權動用應當謹慎,特別是當進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將來的定罪處罰時。原本可以通過網絡平臺申訴-刪帖解決的問題,一腳油門踩到死,直接動用國家機器跨省抓捕一名醫生,是否妥當?

這幾年,打擊網絡謠言效果顯著,以雷霆萬鈞之力澄清網絡輿論環境,但是,應該區分情緒化表達與名譽侵權,一般性言論失實與刑事犯罪的邊界。如果對所有失實的言論(甚至並不是失實,只是做了情緒化的表達)不問主觀動機,不問客觀危害後果,都要跨省抓捕,既違背了傳播規律,也可能造成寒蟬效應,搞得人人自危,無法正常表達。

幾年來,個別地方的警方爲當地的支柱型企業跨省抓捕吐槽者的案例不少,當然不能一概斥之爲"濫用警權""警察家丁化",但是既然涉及刑事犯罪,刑法的謙抑原則還是應該講的,對於這些本應該作爲民事糾紛處理的案件,動用警權需要慎之又慎。

鴻茅藥酒廣告違法2630次,卻安然無恙;譚醫生一篇2000多點擊的小文章,卻被千里跨省抓捕。這不是公衆期待的風清氣正的輿論環境。

鴻茅藥酒底氣何在?

據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健康時報》報道,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這其中,不少是因爲廠家存在誇張宣傳、誇大療效等行爲。這大概都可以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吧。

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竟然還認爲質疑者損害其名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難怪聽聞譚秦東因發帖質疑鴻茅藥酒被抓捕後,知名調查記者王志安在微博上公開質疑:"這樣一家不斷違規的企業爲什麼能越做越大","建議中紀委查一下"。鴻茅藥酒報案抓人、底氣十足,根源或許就在這裏。

鴻茅藥酒作爲非處方藥,既是藥又是酒,說是藥又到處宣傳"所有人都能喝",說是酒又正如網友所說,除了肝癌沒有它治不了的病。這樣的"神藥",究竟怎麼批出來的,我也很好奇。不管怎麼說,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看似牛氣沖天,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樣做只會讓更多人知道其違法違規劣跡。

(北京時間綜合政府網站、新京報、紅星新聞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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